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畸形利益链催生三聚氰胺超标 乳品新国标难除顽疾

来源:中国经营报 作者:黄杰,赵向阳
2010年07月18日15:20

   联合国国际食品法典委员会当然不是为了帮助中国有关部委解围,但7月6日,该委员会设定的一项关于三聚氰胺在食品中含量的新标准,却借鉴了中国政府2008年临时对三聚氰胺进行限量值的标准,即允许每千克婴儿配方奶粉中的三聚氰胺含量不能超过1毫克,每千克其他食品或动物饲料中的三聚氰胺含量不能超过2.5毫克。

  有人戏称,乳业生产标准一夜回到解放前。但是,同样有业内人士认为,目前乳品业的利益链条之下,根治三聚氰胺本来就不太可能。

  限量值意味着什么?

  “这是否意味,假设我有1千克三聚氰胺含量为500毫克的毒奶粉,那么,只要将这些奶粉掺兑到500千克以上的优质奶粉之中,并且使得三聚氰胺含量最终不超过1毫克或者低于1毫克,那么,我的行为就是合法,最起码不应该受到法律制裁呢?”7月13日,东垣乳品厂负责人刘战峰的一个同乡非常疑惑地对《中国经营报》记者说。

  实际上,除了2008年由卫生部临时出台的三聚氰胺临时限量值之外,在2010年3月底,我国还出台乳品行业新国标。这一总计66项的乳品新国标中,明确表示“不再设置三聚氰胺相关规定”。

  该人士对此质疑道:“在食品卫生方面,既然是卫生部说了算,它为什么在制定了临时性限量值的同时,还要制定一个新国标?”

  显然,这位曾经的乳业业内人士抛出了一个连专家也无法回答的问题。

  7月13日,卫生部召开例行新闻发布会,介绍乳品安全国家标准的有关情况,并对青海、吉林等地再次出现乳品中三聚氰胺超标的事件做出回应。

  卫生部食品安全综合协调与卫生监督局副局长陈锐在答记者问时表示,2008年三鹿奶粉事件发生迄今,从中央到地方,都在积极开展问题奶粉清理行动,要求对于查出来的问题乳粉要彻底销毁。但事实上,即便等到2010年2月,全国食品安全整顿办又开展了为期10日的专项清理活动,清理出大量的2008年没有完全彻底销毁的乳粉,全国总共清理了大概2.5万吨问题奶粉。

  显然,三聚氰胺奶粉仍然大量存在。而联合国此番借鉴中国临时性限量值在全球公开承认奶粉中可以存在三聚氰胺的标准,又是否说明,如果悄然将这些涉案奶粉分散掺兑到更多的奶粉之中,这一行为只要足够秘密、安全,完全是可行的?

  乳品新国标难除乳业顽疾

  乳品行业整合会否再次随着“乳品新国标”的颁布拉开序幕。

  实际上,“三鹿奶粉”事件后,国家对乳品质量安全的重视提升到了前所未有的高度,政府有关部门公布实施了《食品安全法》、《乳品质量安全监督管理条例》等,制定实施了《奶业整顿和振兴规划纲要》、《乳品工业产业政策》,并在全国开展了为期两年的食品安全整顿工作。

  乳品安全国家标准正是在此背景下出台的。从2008年底开始,卫生部牵头会同各相关部门,利用一年多时间,对以往的160余项乳品标准进行了整合完善,解决了以往乳品标准中存在的部分指标较差、重复、矛盾以及重要指标确实等问题。

  然而,三聚氰胺阴魂不散。“三鹿”之后,2009年底,上海熊猫奶粉、陕西金桥乳粉企业又发生奶粉中三聚氰胺超标事件。然而,新颁布的乳品安全国家标准并没有涉及三聚氰胺的相关规定。目前,关于乳品中三聚氰胺的规定,依旧执行的是2008年颁布的三聚氰胺临时管理限量值办法。

  2008年10月7日,卫生部等五部门联合发布公告,确定了乳制品中三聚氰胺临时管理限量值。这一政策的背景是,三聚氰胺作为一种化工原料,在塑料、涂料、粘合剂等行业广泛应用,同时,三聚氰胺也是某些农药和化肥的原料和代谢产物。因此,三聚氰胺在环境中广泛存在,这些因素均可能导致食品中可能含有微量三聚氰胺。而制定临时管理限量值,其目的就是最大限度保护人体健康,确保乳品质量安全,禁止人为添加三聚氰胺。

  按照新的乳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生乳蛋白含量从1986年规定的每100克生乳蛋白质含量不低于2.95%降到了2.8%,菌落总数则从2003年规定的每毫升50万调至200万。

  有关专家称,此举保护了中小奶农的利益,降低乳蛋白含量标准相当于放宽生乳准入门槛,可减少奶农因蛋白含量不达标而“倒奶”或者在生乳中掺加三聚氰胺的现象。

  然而乳业界人士告诉记者,“乳品新国标”对奶粉中人为掺入三聚氰胺起到了一定遏制的作用,不过依然难以根除“三胺”顽疾。“在‘三鹿’出事后的半年,也就是2008年底到2009年4月份,国家各个监管部门对市场上乳品的检查相当频繁,而在这之后,监管力度略有放松。”一位乳品代理商对记者说。

  乳品经销商、北京商业联合会理事姚文华认为,杜绝类似“三鹿”的事情再度发生的关键在于:建立长期有效的监管机制并引导健康的商业秩序。“乳品三聚氰胺超标事件频频发生的根本原因:乳品企业过度扩张,企业之间恶性竞争,一方面,在广告、营销方面耗费过高成本,另一方面,过度压低生乳的收购价格——如此不良的商业竞争环境依然没有得到改善。”

  一位业内人士给记者算过这样一笔账,乳品生产企业仅在央视广告、超市DM以及超市楼梯、通道的广告费用占到销售额4%~6%,而进店费、促销费等费用占到销售额的20%,扣除代理商25%的费用以及促销员、城市经理等人员工资10%的费用,留给厂家的利润所剩无几,而分摊给奶农的利润更是相当微薄。

  显然,在如此恶劣变形的乳业生态链上,类似三聚氰胺的事件难以杜绝。

  

(责任编辑:刘玉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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