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两面针轻判结案 未来或遭刑事追溯

来源:中国证券报
2010年07月20日10:25
  在历经三年多的立案调查后,早在2007年便爆出一系列“丑闻”并被证监会立案调查的两面针(600249.SH)终于迎来结案通知,公司同时还收到一份证监会出具的《行政处罚决定书》。

  在上述证监会下达的《行政处罚决定书》中,两面针被指出共存在3项违法事实,分别为2003年 度虚增收入和利润、2004、2005年度虚增利润。

  尽管两面针的麻烦看似告一段落,但在专业人士看来,这家公司的麻烦或许还远未结束,等待他们的也许还有更为严厉的刑事处罚。

  未来或遭刑事追溯

  “证监会给两面针及相关责任人的处罚显然太轻了。”一位曾关注过两面针案件的投行人士向本报记者坦言。

  实际上,根据证监会的结案公告,两面针存在明显的欺诈上市行为,而在前述《行政处罚决定书》中并没有对此作出这一界定,也没有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

  不仅如此,广州证券作为两面针的主承销商和上市推荐人,并没有因两面针的欺诈上市而遭到任何处罚。参与两面针上市并担负审计工作的另一家中介机构深圳大华天诚会计事务所也没有受到任何处罚。

  两面针2003年年度报告披露的主营业务收入为5.86亿元,主营业务成本为4.19亿元,利润总额为6796.89元,净利润为4096.79万元。

  但根据证监会调查的两面针公司的违法事实显示,2003年两面针通过虚假销售和少计广告费的方式虚增利润合计8851.61万元,这意味着两面针当年的净利润大幅亏损。

  实际上,两面针当年的亏损在公司的招股说明书中即有征兆。

  由广州证券操刀的两面针招股说明书显示,2003年上半年,两面针的主营业务和盈利能力就出现了萎缩的迹象。数据显示当期公司营收和净利分别骤降19.55%和51.97%。而公司将上述业绩滑坡现象归因于“非典”等客观因素。

  相关资料显示,两面针的上市时间为2004年1月30日,这无疑表明两面针2003年度虚增利润的直接目的就是为了上市,而在专业法律人士看来,这一行为已然构成欺诈上市。 而前述接受记者采访的券商人士则担忧,“对于涉嫌欺诈上市的相关责任方的处罚如此之轻,甚至不予追究,无异于鼓励企业包装上市,甚至鼓励类似于两面针这样的不达标企业恶意欺诈上市。”

  两面针逃过的惩罚或许远不止于此。

  早在两面针被证监会立案调查之初,即有本报相关记者调查发现,两面针高管有利用中信证券股权交易获利的嫌疑,以及两面针涉嫌隐匿扬州项目相关重大资产等问题。

  令投资者意外的是,除了连续三年虚增利润等问题被披露之外,上述诸多疑点在证监会出具的结案通知中均未被提及。

  既便如此,前述接受记者采访的法律界人士认为两面针的麻烦并不会因为证监会的结案而宣告结束。

  据该法律界人士介绍,2010年5月刚刚由最高人民检察院和公安部联合发布的《关于公安机关管辖的刑事案件立案追诉标准的规定(二)》中提出,在招股说明书中编造重大虚假内容,只要涉嫌发行数额在500万元以上等5类情形之一的,就应该予以立案追诉。

  两面针披露的资料显示,公司2004年上市时募集资金高达6.83亿元,远高于500万元的立案追诉标准。不仅如此,上述文件还规定在公司财务会计报告中将亏损披露为盈利,或者虚增利润达到当期披露的利润总额30%以上的行为均应予以立案追诉,

  “显然就算不追究其他问题,两面针连续三年虚增利润的行为本身就已经构成新的刑事案件立案追诉标准。”上述法律界人士坦言。

  两面针方面对此并不以为然,“现在已经结案了,不会再有进一步的调查。”前述接受记者采访的工作人员认为。

  “只要符合立案标准证监会一般会将材料移交给我们,我们会继续调查。”一位在相关监管部门工作的人士就上述问题向本报记者表示。

  违规高管仍在任

  上述处罚决定书还显示,两面针虚增收入及利润主要是通过虚增销售和少计广告费等方式进行的。

  基于上述违法事实,证监会对两面针及相关责任人给出了多项处罚,两面针公司受到警告处分,并被处以60万元罚款。

  梁英奇、陈丽霞、袁东升、王为民、胡德超、方振淳、黄忠耀、岳江和林钻煌等相关责任人则受到了警告以及3万-30万元不等的罚款。 截至上述处罚公告发布之日,本报记者发现,上述9名责任人中的大部分都已从上市公司离任,但王为民和林钻煌却仍在公司担任高管和董事职务。

  记者发现,时任两面针董事兼董秘的王为民是两面针2004年至2005年年度报告虚假记载的其他直接责任人员。而时任两面针董事的林钻煌则是2005年年度报告虚假记载的其他直接责任人员。

  实际上,王为民早在两面针上市之前就已经担任公司财务总监、董事、副总裁、董秘等职。而林钻煌在公司上市之前曾担任过副总经理职务。

  然而令投资者意外的是,尽管公司被立案调查,但时任公司董事和高管的王为民和林钻煌目前却仍在两面针公司任职。

  两面针最新资料显示,林钻煌和王为民目前均为公司董事,此外林钻煌还担任公司总裁职务,王为民则担任副总裁和董秘职务。

  7月19日本报记者致电两面针,一位董秘办的工作人员告诉记者董秘王为民不在办公室,该工作人员同时表示公司方面并未讨论上述高管违规后是否会辞职等事项。

  “根据公司法规定,公司董事、高管应当遵守法律、行政法规,但对于违反行政法规的行为则没有作出界定,所以具体符不符合任职资格还要相关部门就具体情况作出判断。”某券商投行部的一位保荐人告诉记者。 (来源:21世纪经济报道)
(责任编辑:李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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