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产税只能是配合房地产调控,对房地产市场影响并没有市场期望的那么大,不能从根本上解决房地产市场的问题。”这是财政部税政司副司长尹伯钦对于各界关注的房产税改革表达的个人看法。
今年4月份,新“国十条”曾明确表示,发挥税收政策对住房消费和房地产收益的调节作用。随后中国政府网全文公布了《国务院批转发展改革委<关于2010年深化经济体制改革重点工作的意见>的通知》,其中“逐步推进房产税改革”的提法最为引人关注。“房产税要不要开征”已经被社会各界争论了半年时间,与此相关的传言与澄清也几经反复。
据悉,我国房产税主要针对企业自用房产以及出租房屋的租金收入,按照房产原值的1.2%或租金收入的12%,每年缴纳房产税。而对于广大民众的个人自用房屋,不用缴纳房产税。
尹伯钦表示,不同年代的房屋原值差别很大,“房产税改革可考虑差别税率,由原值征收改为按评估值征收”。此外,尹伯钦表示,房产税只能是配合房地产调控,对房地产市场影响并没有市场期望的那么大,“不能从根本上解决房地产市场的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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