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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业竞争可望年内解决长航油运倍受“长辈”呵护

来源:中国证券网·上海证券报
2010年07月27日01:45
  ⊙记者 吴芳兰 ○编辑 裘海亮

  继7月获大股东南京长江油运公司增持后,解决同业竞争问题被正式提上议事日程。长航油运今日公告称,公司实际控制人中国外运长航集团有限公司承诺在2010年12月31日前促使下属公司解决同业竞争问题。

  据今日公告,中国外运长航集团近日 出具的《关于解决长航油运同业竞争的进程情况说明》,该说明称,目前集团已正式启动了该项工作,成立了专门的工作组,拟定了工作时间表。

  据悉,外运长航集团是经国务院国资委批准,于2009年1月5日由原中国对外贸易运输(集团)总公司和中国长江航运(集团)总公司合并设立。重组后,原中国长江航运(集团)总公司下属A股上市公司长航油运的最终实际控制人变更为中国外运长航集团。

  随着实际控制人层面的重组,长航油运主营业务为国际原油运输、国际成品油运输和化工品、液化气、沥青等特种液货运输,而原中国对外贸易运输(集团)总公司有下属合营公司从事与长航油运类似业务,与长航油运构成一定的同业竞争。

  外运长航集团今日表示,根据计划,下属公司将在近期完成与合营公司另一方股东的沟通,如另一方股东行使优先受让权,下属公司则履行决策和股权转让的操作程序,在2010年底前完成股权交割;如另一方股东放弃受让权,下属公司与长航油运则在接到另一方股东书面通知后立即召开各自董事会审议该事项,并按规定公开信息披露,随后开展股权转让的相关程序,在2010年底前完成股权交割。

  其实,大股东及实际控制人一直对长航油运颇为“呵护”。2009年9月,公司在拟定向增发募集资金净额25亿元投入在建的4艘VLCC油轮项目时,大股东拟以现金认购不低于50%的增发股,其发行价格不低于5.63元/股。此外,大股东于今年7月中旬表示,拟在未来6个月内继续用同样方式增持公司股份,拟动用资金不超过2亿元,增持价格不高于6.80元/股。 (来源:上海证券报)
(责任编辑:曹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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