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昆明新建农村住宅小区 岂能说拆就拆?

来源:南方报网 作者:侯文学
2010年07月27日00:59

  云南省昆明市的宏仁新村是一个新建农村住宅小区,共有502栋崭新楼房。它是经过村民们和村集体历时5年、投入3亿多元资金建起来的。然而,今年4月底,一纸拆迁公告贴到了村里,宏仁新村被列入了城中村拆迁改造范围,并被说成是违章建筑,将要全部被拆除。(2010年7月24日央视《焦点访谈》)当地政府这种做法,显然不妥。

  何谓城中村改造?昆明市政府网站是这样的表述:随着城市的发展,一些村庄被城区覆盖了,对一些房屋老旧、环境脏乱、治安安全隐患突出的村庄进行拆迁改造。宏仁新村502栋崭新的楼房整齐美观,不仅有宽阔平整的水泥路面,路灯、绿化、小区广场等配套设施完备,而且通讯、网络、治安监控等设施也一应俱全,不亚于城里的住宅小区,根本不属于城中村改造的对象。而实际上,拆掉新村住宅小区,目的是要在这里建设商贸城的二期工程,纯属商业开发。显然,所谓城中村拆迁改造,不过是蒙人而已。

  这个新农村住宅小区并非违章建筑。直到如今,昆明市国土部门认定宏仁新村土地的属性是集体建设用地,即宅基地,属该村集体所有。农民在宅基地上建房,只须经过村集体同意、乡镇政府和国土部门批准即可。新村建设之初,已经镇政府、规划和国土部门批准。而按照《物权法》规定,宅基地使用权人依法对集体所有的土地享有占有和使用的权利,有权依法利用该土地建造住宅及其附属设施。同时规定,集体所有的财产受法律保护。给宏仁新村住宅小区扣上违章建筑的帽子,强迫拆除,无疑属于乱加罪名,滥用权力。

  拆除小区搞开发属危害民生之举。村集体和村民倾全村巨额财力、历时5年建设的住宅新区,是落实中央加强新农村建设的利民之举。刚刚建成就把它拆掉,不仅会造成巨大的浪费,也会折腾得村民不得安宁。况且,就算是城中村改造,也需要征得90%以上村民同意。可在宏仁新村500多户村民中,有400多户联名反对拆迁新村。在这种情况下,开放商已经介入,官渡区矣六街道城中村改造指挥部也进了村,新村里一些楼房的大门和墙上也被涂上了大大的“拆”字,有的新楼房已经开始被拆,门窗玻璃被砸,不签字的还不允许上班。这些危害民生的做法,实在不该是口口声声称“执政为民”的一级政府所为。

  就在央视《焦点访谈》记者采访之后,昆明市官渡区政府向央视发函称,他们已经暂缓对宏仁新建房的拆除,在取得老百姓的理解和支持后,再依法遵规进行拆除。也就是说,官渡区的政府仍然“拆心未死”。因此,不能不奉劝官渡区政府:不要再强奸民意,在危害民生的道路上继续一意孤行了!

(责任编辑:克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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