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平的就业机会是每个人生存发展的基本前提,也是社会平等的起点,国家机关和国有机构的职务更应平等开放,带头禁止任何招聘中的歧视行为
“54.05%的大学毕业生在应聘过程中受到各种歧视。”7月26日,中国政法大学宪政研究所发布《当前大学生就业歧视状况的调查报告》(下文简称“调查报告”),该项目负责人蔡定剑教授指出:“目前我国存在的就业歧视状况非常严重。”
这份报告是在2008年和2010年所作的两次问卷调查的基础上完成的,调查选取了全国6个城市11所高校,覆盖了华北、华中、华南、西北、西南等地区。受访者均为高校毕业生。
报告中所称的“歧视”,是指用人单位基于与职业岗位内在要求无关的因素做出的任何区别、排除、限制或优惠。据中国政法大学宪政研究所刘小楠副教授介绍,从回收的两千余份有效问卷来看,除了过半大学毕业生求职曾遭受歧视之外,还主要存在以下几方面的问题:
——44.85%的受访者认为就业歧视程度达到“严重”以上。
——60.70%的毕业生遭遇的就业歧视来自企业(其中国有企业占48.54%);其次是政府机关,占43.44%;最后是事业单位,占38.61%。
——性别、户籍地域、政治面貌、身高长相、年龄等指标,是用人单位对大学生求职者进行歧视的“重灾区”,所占比例均超过四成。其中,43.27%的被访者遇到用人单位明确要求招录男性;47.91%的大学生在应聘时,用人单位对户籍要求是本市或本地户口;47.88%的用人单位要求求职者长相端正,一般情况下女性达到160cm以上,男性170cm以上;43.02%的被访者在应聘过程中被要求“无重大疾病”。此外,还有34.83%的大学生遇到用人单位对政治面貌的要求是党员。
——遭遇就业歧视后,67.03%的大学生被访者选择无奈接受,8.63%选择向有关部门投诉,11.75%选择据理力争。另外,12.59%的大学生被访者遭遇就业歧视后根本不知如何是好。
“蛋糕有限,机会更应公平”
“劳动力过剩并不是就业歧视产生的原因。”蔡定剑教授说,“从目前存在的各种就业歧视中,性别歧视、身份歧视、政治面貌歧视最为严重,这是传统的社会偏见甚至封建意识的反映。”
蔡定剑教授认为,正是劳动力市场的竞争激烈,令求职者对公平竞争的渴求更迫切。“这就好比分蛋糕,在蛋糕一时无法做大的情况下,公平的分法能稳定秩序;相反,如果没有公平的分配规则,求职者有怨气,社会就可能发生紊乱。”用一句话来概括,就是“蛋糕有限,机会更应公平。机会公平才能保证社会和谐。”
调查报告说,本次调查的目的正是为反歧视,促进就业机会平等的政策和法律的制定和实施,完善和保护大学生的就业平等权利提供客观依据。
调查报告分析,大学生在面对就业歧视时缺乏积极主动的应对策略,处于被动且相对弱势的地位,主要原因在于我国现有反就业歧视立法本身存在缺陷,缺乏有效的救济途径。
据介绍,我国现行法律所禁止的歧视类型仅为7种,远未涵括社会上存在的就业歧视现象。同时,法律并未对“就业歧视”作出明确的界定,相关法律条文多数是就反歧视作出原则性的宣告,未规定具体救济措施。由于司法救济的途径并不畅通,现实中求职者通过诉讼来反对就业歧视的案例寥寥无几。
为此,蔡定剑教授呼吁尽快出台《反就业歧视法》,对“就业歧视”进行统一、明确的定义;设置独立的准国家机构“平等机会委员会”,主要采用调解等准司法方式来解决就业中的争议。同时,可以借鉴外国的经验,鼓励NGO为被歧视者代言;强调企业的社会责任,企业应通过内部守则规定反歧视问题;针对可能存在的“隐性歧视”,应规定举证责任倒置,即由企业负责证明其在招聘过程中不存在歧视,如无法证明则推定企业实施了歧视。
“制度的构建需要政府、企业、社会形成合力。”蔡定剑教授说。
反歧视运动:“喜忧参半”
“我本人2005年投身于反歧视运动,并将之作为自己的事业。我认为,中国社会的变革,缺失的正是机会的平等。”在回应财新记者的提问时,蔡定剑教授用“喜忧参半”四个字评价了五年来的反歧视运动。
“人权保护的历史,就是不断反歧视的历史。对于世界各国来说,反对不平等都经历了一个漫长的过程。五年来,我国出台了《就业促进法》,一些部委也下发了保护乙肝表面抗原携带者入学和就业权利的通知,这体现了政府对反歧视工作的重视和作出的努力。另一方面,我们也应看到存在的问题,本次调查发现,四成多的大学毕业生在求职时受到政府机关的歧视。企业尚且可以用‘效益’来做借口,而政府机关这么做则是没有毫无道理的。这正是我所忧虑的地方。”
调查报告指出,公平的就业机会是每个人生存发展的基本前提,也是社会平等的起点。国家机关和国有机构的职务更应平等开放,带头禁止任何招聘中的歧视行为。
据悉,反对就业歧视是中国政法大学宪政研究所近年来一直致力的公益活动。今年四月份,该所曾发表《国家公考员招考中的就业歧视状况调查》,引起广泛关注;同时,该所还两次发起了面向媒体的反歧视法律知识培训,以更好地发挥媒体对改变社会观念、偏见的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