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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业部:鼓励村集体成立股份公司

来源:北京商报
2010年07月28日09:12
  在昨日召开的全国农村集体“三资”(资金、资产、资源)管理工作座谈会上,农业部副部长陈晓华指出,要稳步促进农村集体经济组织产权制度改革,鼓励村集体成立股份合作制公司。

  自2006年全国取消农业税后,村级组织普遍面临运转经费不足困难,新时期村级发展需要积累资金作为支撑。陈晓华说,各地近年来加强农村集体资产管理,并实现了从重点抓资金管理向全面加强资金、资产、资源管理转变,从注重指导集体直接经营资产向承包、租赁、股份合作等现代经营方式转变,集体经济不断壮大。

  陈晓华说,当前要稳步促进农村集体经济组织产权制度改革,鼓励村集体成立股份合作制公司,逐步形成激励与约束有机结合的现代企业管理运行机制。在开展农村集体“三资”清产核资工作基础上,切实强化经济合同管理,指导和帮助村集体经济组织依法清理合同、规范合同。同时,继续深化农村财务公开,完善会计委托代理服务。进一步做好村集体经济定期审计工作,以及村干部任期和离任经济责任、土地补偿费管理、债权债务管理、农民负担等专项审计。

  作者:新华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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