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网7月30日电 综合报道,美国华人维权团体在进行调查研究后表示,发现美国国务院制定歧视性排期,导致中国职业移民第三优先(EB3)申请人应得名额短缺,是公然背离移民法中申请日期(PD)优先的宗旨,是证据确凿的行政过失。面对移民局对中国职业移民的不公,全美中国劳工移民5月首次联合起来,集体状告美国联邦政府多个部门行政失当。美国国务院签证办公室首席法律顾问高斯基(Jeff Gorsky)对指控予以否认,称美国移民行政管理机构并无歧视中国大陆出生申请者的政策。
华人控美国务院移民局 指移民排期歧视中国 美国三个致力维护新移民权益的草根团体早在去年底就开始组织一项为中国职业移民争取合理配额的运动,决定以中国出生第三类职业移民(EB3)申请人的遭遇为切入点,欲对美国国务院(DOS)和公民及移民服务局(USCIS)提出集体诉讼,停止对中国大陆出生移民申请人执行歧视性行政操作。
据美国《星岛日报》报道,总部位于硅谷和美东的三个华人新移民权益促进团体都是由中国大陆出生的高科技职业移民申请人成立,希望改善大陆申请人长久等候的现状。过去几年来,合法移民协会一直游说移民局将配额使用数据透明化,2009年12月1日美国务院终于公布了2009年度职业移民的申批数据报告。美国新移民联合会(NIU)、合法移民协会(LIA)和海外华人理事会(COCS)的联合声明表示,(该报告)在等待绿卡的中国籍移民申请人当中引起不小震动,现行政府移民行政管理机构对中国籍职业移民执行歧视政策,过去几年已造成了中国移民团体利益的严重损失。当前移民申请过程中的种种弊端,致使成千上万高科技人才的职业生涯陷入了困境。
数据显示,中国第二类职业移民(EB2)仅获得全世界剩余名额中的246个,相当于印度籍移民获得7234个剩余名额的零头;数据报告进一步证实中国第三类职业移民2009年名额短缺约1400个。中国家庭与职业移民的总数占全世界同类移民总量由2008年的7.75%下降到2009年的6.3%,实际上已低于移民法多样性原则的7%的上限。
2008年,中国第三类职业移民也曾遭遇同样待遇,当年短缺名额约900个,过去两年累计共短缺中国三类2300个名额。三个团体在研究分析之后,认为国务院制定歧视性排期,公然背离移民法203(e)(1)条款中申请日期(PD)优先的宗旨,是证据确凿的行政过失,因此决定以EB3的利益损害的事实为切入点,提起集体诉讼。
今年5月21日,一批苦等职业移民排期多年的中国劳工向联邦第九巡回法庭提出了对国务院、移民局、国内安全部及其负责人的集体诉讼,状告这些机构在2008、2009两会计年大幅度削减中国大陆出生申请者的EB3签证名额2300多个,要求补偿其行政过失及歧视政策所造成的损失。
缘于误解移民法? 美国务院否认歧视中国人 美国国务院签证办公室首席法律顾问高斯基(Jeff Gorsky)28日在纽约接受《世界日报》专访时表示,美国移民行政管理机构并无歧视中国大陆出生申请者的政策,针对月前中国职业移民第三优先(EB3)申请人集体控告国务院一事,他认为是因对移民法有误解(Misconception),若要根本地改变目前“不公平”的配额制度,中国移民只能寄望联邦全面移民改革来更改法律。
身为国务院律师主管的高斯基认为,导致诉讼的原因是“对法律和规定的误解”,因为现行移民法依照国别多样性原则,按比例分配给世界各国移民配额,每国配额上限为7%,EB3签证也遵循相同原则;但该条例并不确保某国申请者在某年必能获得7%的名额;具体到每月名额分配,还需同时兼顾世界各国的移民排期,并把移民局对不同国别申请的处理能力考虑入内,更加受其它类别移民申请数目的影响。
高斯基解释:“在2008年中我们收到了意料之外的大量申请,每个月要处理的申请比之前预计的数目增加了50%至60%,几个部门都同时遇到处理能力不足的困难,这一问题一直持续到2009年初,因此移民局没办法在相同的周期内按原计划处理相同数目的职业移民申请,全年的EB3签证名额也就达不到过去的水平,在此期间的各国别职业移民排期也都被拖延了五到六个月。”
高斯基指出,“中国大陆出生的申请者并不是唯一受影响的,即使印度申请者在2009会计年也没有拿满7%的配额上限”。但他没有解释导致2008年申请数大增的原因,也未表示移民局会否追补短缺名额。高斯基表示,现行配额制度确不利于中国这样的移民申请大国,但国务院和移民局也仅是依法办事,全面移民改革法案有可能为配额制度带来改变,但该案必将职业移民和其它争议的问题捆绑在一起。
这起诉讼的原告方得到了“中国三类职业移民法律信托基金”的经费支持,基金会代表陈欢曾表示,他们代表众多中国EB3申请者提控,不仅因为国务院和移民局短缺名额的操作问题,更因他们在接到投诉后不愿修正和补偿这些名额的态度。
专家解析EB3职业移民特点及优缺点 目前美国移民法将劳工(职业)移民分为五大类。劳工移民开始排期后,仅就前三类优先顺序而言,劳工移民的申请类别不同,拿到绿卡的时间截然不同。据美国《侨报》报道,劳工移民第三优先(EB3)是最慢的一种。但是职业移民第三类也有其存在的原因和优点。该报为此邀请移民专家向广大移民详细介绍劳工移民第三优先,帮助大家在职业移民道路上做出正确选择。
职业移民第三优先(EB3)包括三小类:第一小类是劳工纸申请的职位要求本科学位。第二小类是劳工纸申请的职位要求两年或两年以上工作经验或训练(技术工人)。第三小类是劳工纸申请的职位要求两年以下经验(无技术劳工)。很显然,这三类包括所有的最高教育程度为大学本科或者以下的外籍劳工的移民,而且相对第一优先类别(如特殊人才或杰出教授科研人员和跨国公司主管)以及劳工移民第二优先(要求硕士学位)而言,只有大学本科或者没有上过大学的这部分人毕竟要多得多。当更多的只受过大学本科教育或者没有大学文凭的外籍劳工申请劳工移民时,按第三优先递交申请的案件必然要比第一优先(EB1)和第二优先(EB2)的案件慢得多了。
劳工移民第一优先类别(如特殊人才或杰出教授或科研人员和跨国公司主管)递交申请,申请人可以一并递交I-140移民申请和I-485调整身份申请,原因是第一类优先的申请要求高,绿卡名额够用,移民不用排期。如果申请人出生于中国大陆并按劳工移民第二优先递交移民申请,目前移民排期排到2005年11月22日。然而,不管中国大陆出生,全世界其它地区出生的,只要按第三优先递交申请,目前仍然排在2003年8月15号(印度为2001年11月22号,墨西哥没有名额)。
职业移民第三优先名额如此紧张,还有一个原因是,有博士学位或硕士学位的外籍劳工申请移民也可能按第三优先递交。只要美国雇主对该职位的学位要求为学士学位或者学士学位加五年以下经验,均为劳工移民第三优先申请。这种降级申请移民的情况使本来不够用的第三优先移民名额更加紧张,导致移民排期放慢或加长。因为第三优先申请工资要求低,等待时间长,所以雇主一般尽量按第三优先为外籍劳工递交申请。然而,就劳工纸申请和I-140移民申请被批准的可能性而言,第三优先(EB-3)申请相对容易通过些。按照劳工部的规定,绝大部分职位如工程师等等只要求大学本科文凭。
此外,只要求大学本科文凭的职位,要求的薪资相对低一些。这样,第三优先(EB3)申请对劳工纸申请的要求和对美国雇主的财力要求就低一些。这也是美国雇主希望按第三优先申请移民的动力之一。在这种情况下,如果雇主不同意申请第二优先,应做雇主的说服工作。如果雇主坚持按第三优先办,而且外籍劳工也可以耐心等待移民排期,不妨走第三优先。否则恐怕要另请其它雇主递交第二优先的申请了。
(责任编辑:刘玉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