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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套房首付利率仍由各商业银行自主确定

来源:现代快报 作者:王海燕
2010年08月06日14:23

  多掏钱 百万贷款多付利息26.6万元

  路透社援引一位商业银行消息人士的话报道称,银监会将上收第三套房审批权限到总行,并要求对第三套房贷要严格执行政策,不能打擦边球。建议各家商业银行暂停北京、上海、深圳、杭州的第三套房贷。对于未叫停的地区,第三套房的首付要提高至六成、利率上浮50%。

  以客户贷款100万元、20年期计算,如果按原来第三套房贷利率上浮20%计算,执行房贷利率为7.128%,月还款为7830元,总利息为87.9万元。如果第三套房贷利率真要上浮50%,那么执行房贷利率将达到8.91%,月还款将达到8939元,总利息将高达114.5万元,比原来多出26.6万元。

  一刀切 买房人呼吁应区别对待

  对于目前越控越严的三套房贷政策,不少“被三套”的买房人大呼冤枉,他们认为“认房又认贷”的政策误伤了一些改善性需求。

  市民吴先生前两年从浙江举家搬迁来到南京工作生活,于是他就把当地的房子卖了,这套房子曾经贷过款。来到南京后,他又贷款买了一套50几平方米的房子,目前正居住在这套房子里。因为添了宝宝,吴先生决定再换一套大一点的房子。到银行一咨询,才知道他这种情况属于第三套房,即使把现在住的房子卖掉也不行。“即使这次换完房后,我手上也就只有一套房子呀,为什么要按三套房算呢?如果三套房利率再上浮50%,那我们真的就没法换房了。”

  不过,银行人士表示,现在三部委的通知已经下发,银行也没有办法区别是否是改善型需求。“而且现在已经没有改善型需求这一说法。”

  银监会答 由银行自己定

  昨天记者就此事向银监会求证,直到昨晚9:40左右,银监会工作人员给本报记者来电,称他们的答复已经挂上了网站。

  银监会答复称,对于商品住房价格过高、上涨过快、供应紧张的地区,商业银行可根据风险状况,暂停发放购买第三套及以上住房贷款;对贷款购买第三套及以上住房的,贷款首付比例和贷款利率应大幅度提高,具体由商业银行根据风险管理原则自主确定。

  “其实这次答复跟原来的口径是一样的,哪些地区属于价格过高、上涨过快、供应紧张的地区,银监会并没有像传言的那样指明。”南京一银行业人士表示,南京各家银行现在三套房首付基本上在5.5成、6成以上,利率上浮20%、30%左右。“目前还没有看到哪家利率上浮50%的。”

(责任编辑:思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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