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记者刘新宇)这次被诉的液晶面板生产商包括友达光电、奇美电子、CMO、日立、夏普、东芝、LG、三星等。不过法律专家指出,虽然国内市场或许也存在类似的现象,但由于我国反垄断法律机制有所欠缺,其实施细则、调查程序和标准都不是特别完善,很难通过反垄断诉讼追究这些液晶面板巨头的责任。
支付罚金超8.6亿美元
消息指出,上述被指控的液晶面板巨头涉嫌在1996到2006年的十年间通过操纵电脑、电视和手机用液晶面板(LCD)价格而造成纽约州政府公共采购项目的损失,此次诉讼寻求这些企业赔偿损失并支付罚款。文件指出,这些企业在十年间形成了一个价格垄断体系,控制了总额达700亿美元的市场,这些企业控制着液晶面板市场90%的份额。
此前已有美国司法部、欧盟贸易委员会等对它们展开反垄断调查,另外消息还称AT&T、摩托罗拉也都在美提出控诉。而包括LG、夏普和日立在内的多家企业已承认操纵价格,并支付了超过8.6亿美元的罚金。
国内市场受制于面板巨头
昨日国内知名彩电企业的一位高管向本报记者透露:“如果液晶面板巨头确实存在这些行为,我估计企业也不会自己主动出面与液晶面板巨头叫板。”
据记者了解,国内的彩电企业在液晶面板的供应上受制于这些液晶面板巨头,“撕破脸必然会影响国内彩电企业终端产品的生产和销售,”上述高管说,“国内彩电企业现在还不具备与他们谈判的能力。”不过随着国内高世代液晶面板线的逐步投产,相信这种状况会得到扭转。
此前的消息称,国内曾有3家家电企业有意提起诉讼、赔偿,但后来未有进一步消息。
暨南大学法学院教授周显志博士对本报记者还分析指出,国内的反垄断调查的配套实施细则仍然缺乏,“在这种垄断行为没有造成重大社会影响之前,反垄断执行机构还是会非常谨慎介入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