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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航航班延误保险有作秀嫌疑?

来源:中国证券报
2010年08月12日17:01
  近日,东航推出电子化航班延误保险,因航空公司自身原因造成航班延误4小时以上,旅客可获600~1000元保险赔偿。昨日,湖南博鳌律师事务所律师刘刚在接受记者采访时表示,在不同情况下,旅客有权在保险索赔以外,再直接向保险公司进行索赔。

  刘刚表示,保险只不过是 顾客出钱购得的一种特殊商品或服务。被保险人是顾客,保险人是保险公司,与航空公司无直接关系。航空公司对航班延误所负的责任或义务不能取消。根据2004年6月民航局发布的《对国内航空公司因自身原因造成航班延误给予旅客经济补偿的指导意见》:航空公司因自身原因造成航班延误,除按照规定做好服务工作外,还应根据航班延误4小时以上不超过8小时、延误8小时以上不同延误时间的实际情况,对旅客进行经济补偿。“考虑到航空公司此举包含善意,一般情况下旅客可以不主张再进行直接索赔,但航班延误对旅客造成某种重大损失,或工作人员的服务对旅客造成了各种形式的伤害,旅客完全可以在保险赔偿以外,根据《意见》和《民法通则》等相关法规对保险公司直接索赔,直至进行民事诉讼。”

  “这险种的条款设立得不科学,航空公司此举有作秀的嫌疑。”一位不愿透露姓名、以免被认为是同业诋毁的保险业内人士表示,“因航空公司自身原因造成航班延误的,《意见》已经表明应赔,而且以往案例中的赔偿金额与600~1000元相差不远,因此该险种对此的保障功能不鲜明,而且造成了顾客在获保险赔偿后不好意思再要求航空公司直接赔偿。”该人士表示,航班延误保险真正要保的,是“非航空公司自身原因造成的航班延误”,比方天气原因,莫名其妙的“流量原因”等。

  东航推电子化航空旅行保险航班延误最高赔偿千元

  东航“航班延误最高赔偿千元”

  联合东航推出此项业务的保险公司称,此保险产品可获赔偿的航班延误原因有4种:

  航班延误每天都在发生,随着越来越多的人乘坐飞机,因为航班延误产生的纠纷也日益频繁,成为当前一个社会热点。而就在此时,东航从上周开始,向其常旅客、东方万里行会员发送信息称,东航旅客今后遇到航班延误4小时及以上、或者航班取消的情况,只要参加了东航航空旅行保障计划的,均可获赔600元人民币。如果行李延误超过8小时及以上的,可获得赔偿1000元人民币。这种明确划定金额的赔付方案,在国内还是第一家。

  是赔付还是保险?

  记者昨天查询东航官网,发现此赔付计划来源于东航推出的一款产品“电子化航空旅行保险”。该保险产品每份20元,只限其官网和东航机票一起销售。在订票同时购买此旅行保障的旅客,遇到航班延误4小时及以上、或者航班取消的情况,获赔600元人民币。如果行李延误超过8小时及以上的,可获得赔偿1000元人民币。此外,“意外伤害死亡、残疾”有达60万元的保障。

  随后记者致电东航四川分公司有关负责人,该名负责人表示,这是东航和保险公司联合推出的一款旅行保险,在4月份就推出了。她表示,这个20元本来就是自愿,并不是强迫乘客掏钱。东航方面则表示,在发生延误后,只要旅客的东航机票未退票,并且由东航主动为旅客安排搭乘替代航班,也可获赔。东航一位官员称:即使没有参与这个付费计划,航班延误超过4小时的,一直以来也能获得赔偿,具体的赔偿金额则根据延误时的不同情况,分别与旅客谈判支付。

  记者随后联系联合东航推出此项业务的保险公司,一名工作人员表示,此保险产品可获赔偿的航班延误原因有4种:机械故障、遭遇恶劣天气和自然灾害、航班超售、航空管制。

  对于东航推出的此项措施,网友观点各有不同。一名四川网友说:“虽然是个保险,但至少有了一个明确说法,以后可以考虑去购买。”一名长沙网友却认为:“东航变身保险公司了,旅客获赔费用由旅客自行买单!”

  其他航空公司暂无跟进

  一直以来,航空公司都是按照2004年6月份民航局发布的“航班延误经济补偿指导意见”处理航班延误。航空公司因自身原因造成航班延误标准分为两个:一是延误4小时以上、8小时以内;另一个是延误超过8小时以上。对于这两种情况,航空公司要对旅客进行经济补偿;补偿方式可以通过现金、购票折扣和返还里程等方式予以兑现。

  不过,这个指导意见并没有明确指出具体赔付标准。2004年7月份,深圳航空提出国内首个关于航班延误的现金赔偿标准―――因航空公司自身原因造成的航班延误,旅客最高可获赔不超过所持客票票面价格的100%。此后,国航、南航、川航等纷纷发布各自的《旅客服务承诺》,但都没有提出具体标准。只是笼统地表示,由于机务维护、航班调配、商务、机组等原因,造成航班延误或取消,将向旅客提供航班动态信息、安排膳宿等服务。据记者了解,在实际操作中,地面服务人员会根据不同的情况,和旅客现场协商赔偿事宜。

  昨天,国航、川航等本地航空公司表示,他们均是按照民航局的有关法规进行航班延误的处理,暂时没有新计划。

  航班延误保险求解行业顽疾界定原因成焦点

  北京商报讯 在航班延误频发,引起各方极度关注之时,东航联合保险公司推出了“航班延误保险”吸引了公众眼球。东航规定,只要交纳20元参保,当航班延误时,乘客可最多获得1000元赔偿。在业界看来,这是航企引入市场机制治疗行业顽疾的一次尝试。

  昨日,东航新闻发言人介绍,今年4月28日,航联保险经纪有限公司与国泰人寿、国泰产险联手为东航国内航班旅客量身定制了一款电子化航空旅行保险产品。任何乘坐东航国内航班的旅客,只要在东航官网上购买国内机票,并选择购买20元的“国泰组合”电子化航空旅行保险产品,将不仅能获得保险公司对于“意外伤害死亡、残疾”高达60万元的保障,还同时享有保险公司对航空公司自身原因造成的航班取消、航班延误及行李延误时600-1000元不等的补偿。

  而对于航空公司变无偿服务为有偿这一质疑,东航新闻发言人解释,无论旅客是否选择购买此项保险产品,东航对所有旅客的服务承诺不变。在航班不正常的情况下,东航将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和中国民航局指导意见的要求,履行承运人的责任和义务。

  对于东航这一奇招,一位航空业内人士表示,除天气因素外,现在航班延误频发主要是空域资源有限与民航市场需求猛增之间的矛盾所造成的,也就是说,如果空域资源没有增加,航班延误就很难解决。在这种情况下,如何提高飞机发生延误时航空公司的服务水平,减少与消费者的矛盾才是当务之急。

  “东航现在推出飞机延误保险,等于引入市场机制来解决行业顽疾,这种尝试本身是很有意义的。”民航专家綦琦表示。不过他同时也指出,这种保险规定的赔偿条件是“延误是航空公司自身原因所致”,而如何界定航班延误原因一直是整个行业的难点和争议所在。另一位不愿具名的业内专家也认同这一观点。“现在旅客投了保,对飞机延误后的赔偿要求和预期就更高了,而一旦无法如愿可能会引发更严重的冲突。”因此,专家建议,这项保险成功运作的基础应该是先将国内关于航班延误的根本性争议解决。

  东航承诺航班延误最高赔千元外界质疑是有偿服务

  东方航空公司成为第一个吃螃蟹者――东航从上周开始,向其常旅客、东方万里行会员发送信息称:东航旅客今后遇到航班延误4小时及以上、或者航班取消的情况,只要参加了东航航空旅行保障计划的,均可获赔600元人民币。如果行李延误超过8小时及以上的,可获得赔偿1000元人民币。这种明确划定金额的赔付方案,在国际上也没有先例。

  据了解,国内各航空公司对于因航班晚点的赔付,一般参考的是2004年6月民航局发布的《对国内航空公司因自身原因造成航班延误给予旅客经济补偿的指导意见》,其条款称:航空公司因自身原因造成航班延误,除按照规定做好服务工作外,还应根据航班延误4小时以上不超过8小时、延误8小时以上不同延误时间的实际情况,对旅客进行经济补偿。

  但现在常常引发矛盾的,恰恰是这个《指导意见》,因为这个意见并没有制订统一的“民航延误航班赔偿标准”。国航、南航等6家航空公司虽然已公布《旅客服务承诺》,但对航班延误后具体的赔偿标准则都纷纷予以回避。可以说,东航的这一新赔付标准开了一个好头。不过,外界也有人质疑,东航此项航班延误赔付方案,其实是有偿服务,因为获赔的前提是必须参加东航航空旅行保障计划,而该计划是要事先向旅客收取20元费用的。

  东航方面则表示,这20元费用同时还包括了一系列的其他保障,比如行李延误,人身保险等。在发生延误后,只要旅客的东航机票未退票,并且由东航主动为旅客安排搭乘替代航班,也可获赔。东航一位官员称:即使没有参与这个付费计划,航班延误超过4小时的,一直以来也能获得赔偿,具体的赔偿金额则根据延误时的不同情况,分别与旅客谈判支付。而且有了这个赔偿标准后,旅客面对其他航空公司的延误时,显然有了非常直接的参照物,对自身维权更有利。

  据记者了解,目前国航和南航均没有跟进东航的这一赔付标准。国航的工作人员昨天在回答记者的相关咨询时称:国航的准点率较高,延误后的服务也很周到,每年超过4小时以上的延误发生率不到2%,所以不需要像那些经常发生长时间航班延误的公司那样作出高额赔付,而且国航现在也已经按照《指导意见》的要求,视不同情况给予误点旅客经济赔偿。南航回复称,南航首先考虑的是怎样不发生航班延误,南航一向按《指导意见》要求,做好服务,必要时提供赔偿,现在没有推出现金赔偿标准的计划。

  东航此次为何要大力推广这种一反行规的明确赔付金额标准呢?有业内人士分析称,还是出于竞争需要。沸沸扬扬闹了一年多,东航和上航的合并悄然敲定,东航在完成合并手续后,将成为中国最大的航空公司。东航此前在准点率方面,与对手相比,并不占优,而这一回通过赔付标准做文章,树立一种以自己为标杆的行业规范,有着获取最大竞争优势、争当行业龙头的深远意境。

  东航承诺航班延误最高赔偿千元被批作秀

  现代快报东方航空公司从上周开始,向其常旅客、东方万里行会员发送信息称:东航旅客今后遇到航班延误4小时及以上、或者航班取消的情况,只要参加了东航航空旅行保障计划的,均可获赔600元人民币。如果行李延误超过8小时及以上的,可获得赔偿1000元人民币。这种明确划定金额的赔付方案,在国际上也没有先例。

  可以说,东航的这一新赔付标准开了一个好头。不过,外界也有人质疑,东航此项航班延误赔付方案,其实是有偿服务,因为获赔的前提是必须参加东航航空旅行保障计划,而该计划是要事先向旅客收取20元费用的。东航方面则表示,这20元费用同时还包括了一系列的其他保障,比如行李延误,人身保险等。在发生延误后,只要旅客的东航机票未退票,并且由东航主动为旅客安排搭乘替代航班(非东航班机),也可获赔。

  “延误4小时”:只赚不赔的买卖

  网友:班机延误4小时以上获赔,延误1--3小时难道就不获赔了,那属属于正常了?延误获赔是天经地义的事,怎么还有计划,还收取20元钱?高明呀,想取之于旅客未全用之于旅客,是做只赚不赔的买卖!

  “收取20元费用”:滑稽、作秀

  网友:原本属于自己的天经地义的权利,现在需要付费才能享受,这真滑稽!延误1小时内算正常也难以保证,延误2-3小时的是家常便饭,已经麻木。延误4小时及以上的确实不算多,东航心中有数,再加有这20元费用赌一下,东航不会输,这种承诺也就是作秀罢了。

  “国际无先例”:东航不算吃螃蟹

  网友:谁说国际上没有先例,欧盟规定航班由于航空公司原因航班延误6小时以上赔偿600欧元。我小孩上次从欧洲回来就获得了赔偿,几乎相当于一张往返机票。

  “自身原因造成航班延误”:推脱之词

  网友:有一段话有问题“其条款称:航空公司因自身原因造成航班延误,”什么叫自身原因,那就是东航本身的问题才叫自身原因,如果是天气影响呢,那是谁也控制不了的,天气影响到航班延误,就不能叫自身原因了,但实际上航班延误是很多时候都是外界原因引起的,所以最终这种赔偿范围还是很有限的。

  【法律法规】

  2004年6月民航总局出台了《对国内航空公司因自身原因造成航班延误给予旅客经济补偿的指导意见》, 其中规定:航空公司因自身原因造成航班延误,除按照《中国民用航空旅客、行李国内运输规则》的有关规定,做好航班不正常情况下的服务工作之外,还应根据航班延误4小时以上不超过8小时、延误8小时以上不同延误时间的实际情况,对旅客进行经济补偿。

  刘兵:东航是赔偿还是卖保险?

  东方航空公司从上周开始,向其常客、东方万里行会员发送信息称:东航旅客今后遇到航班延误4小时及以上、或者航班取消的情况,只要参加了东航航空旅行保障计划的,均可获赔600元人民币。如果行李延误超过8小时及以上的,可获得赔偿1000元人民币。

  这看上去是一个好消息,尽管你可以发问,班机延误4小时以上获赔,延误4小时以内难道就不获赔了,那就属于正常了?但飞机延误4小时以内不赔偿是民航总局的规定。但仔细看了一下新闻后发现,这东航根本就不是承诺飞机延误赔偿,而是在卖“飞机延误保险”。因为想获赔的前提是必须参加东航航空旅行保障计划,而该计划是要事先向旅客收取20元费用的。也就是说,你得先花20元钱在他那买一份“飞机延误保险”,之后一旦飞机延误超过4小时了,你才可能获得赔偿。而如果飞机延误没达到4个小时,你的“保险费”就算白花,根本就得不到赔偿。

  相当长的一段时间以来,尽管2004年6月民航总局出台了《对国内航空公司因自身原因造成航班延误给予旅客经济补偿的指导意见》,但因为飞机延误而引发的纠纷可谓比比皆是。而引起纠纷的主要原因之一就是绝大多数航空公司都没有对外公布明确的航班延误赔偿标准。2009年初的时候有报道说,记者走访了中国国际航空公司、上海航空公司、海南航空公司、东方航空公司、四川航空公司等航空公司设在昆明的营业部。只有中国国际航空公司说,如果是非天气原因造成航班延误,该公司会按照国家民航总局的文件《意见》规定的标准进行赔偿,其他大多数航空公司都表示,他们都按照自己制定的标准给予补偿,有的是100元~200元。延误时间达8小时以上,会补偿300元。

  事实上,正如有航空公司说的那样:“飞机一旦延误,我们不遵照国家民航总局的文件处理,因为那只是一个指导意见,国家民航总局为什么只敢叫它指导意见呢?因为他们也定不出一个大家认可的标准。”而这也正是东航敢于把正常的赔偿变成卖“飞机延误保险”的主要原因所在。

  东航航班延误赔千元? 那不是承诺是保险

  从上周起,东航向东方万里行会员发信息称:东航旅客今后遇到航班延误4小时及以上、或者航班取消的情况,只要参加了东航航空旅行保障计划的,均可获赔600元人民币。如果行李延误超过8小时及以上的,最高可获赔1000元人民币。不过,昨日成都商报记者从东航集团了解到,这其实是该公司推出的一款保险产品,对于未购买该产品的旅客,并不能按照该标准获得赔偿。

  此前,对于航班延误的赔偿,各航空公司大都参考2004年6月民航局发布的《对国内航空公司因自身原因造成航班延误给予旅客经济补偿的指导意见》。根据该意见,航空公司因自身原因造成航班延误,应根据航班延误4小时以上不超过8小时、延误8小时以上不同延误时间的实际情况,对旅客进行经济补偿。然而,由于意见中并没有制定统一的赔付标准,乘客与航空公司往往会在赔不赔、赔多少的问题上,发生激烈的冲突。

  这次东航率先公布航班延误的赔偿标准,立即引起了各界的关注。但是,由于获赔的前提是必须购买东航航空旅行保障计划,即旅客要先缴纳20元费用,很快就遭到网友的质疑。部分网友认为,东航这样的办法其实是稳赚不赔的,“本来延误4个小时以上的航班数量就不多,每个人还要收20元钱,这样算下来,肯定是赚钱的,这种承诺不过是作秀。”

  对此,成都商报记者昨日从东航发言人、东航集团副总经理刘江波处了解到,这其实是今年4月28日,航联保险经纪有限公司与国泰人寿、国泰产险联手为东航国内航班旅客量身定制的一款电子化航空旅行保险产品。该产品由航空意外险与旅游不便险组合而成,任何乘坐东航国内航班的旅客,只要在东航官网上购买国内机票,并选择购买“国泰组合”电子化航空旅行保险产品,将不仅能获得保险公司对于“意外伤害死亡、残疾”高达60万元的保障,还同时享有保险公司因部分原因造成的航班取消、航班延误及行李延误时600元至1000元不等的补偿。

  随后,记者又联系到相关的保险公司,一名工作人员表示,此保险产品可获赔偿的航班延误原因有4种:机械故障、遭遇恶劣天气和自然灾害、航班超售、航空管制等。

  东航澄清:航班延误赔千元为保险公司推出的旅行产品

  东航新闻发言人秦亚平8月10日就近期社会关注的《东航承诺航班延误最高赔偿千元》新闻报道在接受新华社记者电话采访时表示,航班延误时赔付600至1000元是保险公司为东航旅客推出的旅行保险产品。

  秦亚平介绍说,今年4月28日,航联保险经纪有限公司与国泰人寿、国泰产险联手为东航国内航班旅客量身定制了一款电子化航空旅行保险产品。该产品由航空意外险与旅游不便险组合而成。任何乘坐东航国内航班的旅客,只要在东航官网购买国内机票,并选择购买“国泰组合”电子化航空旅行保险产品,将不仅能获得保险公司对于“意外伤害死亡、残疾”高达60万元的保障,还同时享有保险公司对航空公司自身原因造成的航班取消、航班延误及行李延误时600元至1000元不等的补偿。

  秦亚平表示,在航班不正常情况下,东航将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和中国民航局指导意见的要求,履行承运人的责任和义务,切实保障旅客合法权益。这些服务承诺与旅客是否购买保险产品没有关系。 (来源:北京商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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