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13日上午在长沙市中级人民法院开庭审理;2004年,湖南省邵东县学生罗彩霞被当地公安局政委的女儿王佳俊冒名顶替上大学
【财新网】(综合媒体报道)罗彩霞被冒名上大学案将于明天(8月13日)上午在长沙市中级人民法院开庭审理。据了解,罗彩霞向8名被告提出的赔偿金额已提高至141990元。
湖南的红网对此进行了报道。
2004年,湖南省邵东县学生罗彩霞被当地公安局政委的女儿王佳俊冒名顶替上大学;2009年10月26日,王佳俊的父亲王峥嵘因伪造国家机关证件罪,被判处有期徒刑两年,数罪并罚,执行有期徒刑4年
据红网报道,此前,罗彩霞曾向罗彩霞提出的赔偿金额为13.52万元,其中包括10万元的精神抚慰金,同时要求王佳俊停止侵害她的姓名权、受教育权。■
(财新记者 许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