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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部委严查4S店收取保险“好处费”和霸王条款

来源:大洋网-广州日报 作者:刘俊
2010年08月16日07:09
  读者陈小姐投诉,维修人员让她更换本不需更换的零部件,驻4S店的保险人员刻意欺骗她,导致她花了很多冤枉钱。工商总局等三部委日前已发文,要求进一步加强汽车市场监管。

  车主质疑:4S店和保险“勾结”

  读者陈小姐于去年12月份在东圃一家4S店购买某日系轿车,并指定驻店的员工作为保险销售人员。车子在今年3月发生了事故。当她将车子开回4S店维修时,店员说大灯坏了,但她试过大灯工作正常,可维修人员坚持要换,保险人员称可申请全赔。

  陈小姐表示,随后到保险公司理赔才发现修车的大部分费用都不能理赔。“我又打电话给驻4S店的保险人员,他们这个时候才给我念起保险条文,可在咨询的时候他们只字不提。”她怀疑保险公司和4S店存在“勾结”。

  工商措施:将严查欺诈消费者

  据车人网统计显示,上半年汽车质量投诉中,承诺不兑现、更换配件争议等的投诉上升22%。

  对此,工商总局、交通运输部和质检总局日前联合发文,要求各地工商部门依法查处汽车品牌经销服务店、汽车集中交易市场以各种方式虚假表示、虚假宣传误导欺诈消费者的不正当竞争行为,严厉查处汽车品牌经销服务店利用为消费者办理汽车按揭贷款、汽车保险等服务之便收取金融服务公司、担保公司、保险公司所谓“返利”、“好处费”的商业贿赂行为,依法处理“霸王条款”。
(责任编辑:克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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