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朱四倍:还有多少千年古寺可以变成“地王”?

来源:每日经济新闻 作者:朱四倍
2010年08月18日07:55

  正所谓“闲时争名人,忙来毁故里”——从江苏镇江入围2009年全国十大考古发现的宋元粮仓遗址,到安徽泗县近千年的释迦古寺,文物古迹正频频成为一些地方追求商业利益的牺牲品。

  而与此相反的是,就在前几天,有媒体报道说,流传了千百年的“牛郎织女”故事的起源地,一直在河南、山西、山东和陕西等地争执不休;更早前有报道说,小说中的西门大官人的故里,有好几个地区厚着脸皮争,说什么“为了发展旅游”云云。我就奇怪了,同样是所谓的“发展经济”,为什么要毁现实的文物去争虚拟的东西?

  尽管根据有关法规,当经济建设与文物保护出现冲突时,应该是经济为文物保护让路,但现实却恰恰相反,甚至出现恶意破坏古文物的行为。从近年来文物古迹和城市建设之间的较量越发激烈的情况看,主导某些地方官员行为逻辑的思维只有一个——实用主义:历史文化古迹能变现成多少现成的利益,文化古迹在多大程度上可以成为攫取金钱的筹码和政绩。

  按照这样的逻辑,把故宫拆了,那是多大的“地王”啊!而且文物没有“钉子户”,拆迁成本低。昨天就有报道说了,北京市住建委表示,针对拆迁成本过快上升,北京市将通过调控和平衡拆迁安置补偿水平,制定合理、可操作措施,控制拆迁成本;中国房地产经理人联盟秘书长陈云峰表示,拆迁成本是土地成本的一部分,政府如果想控制房价,势必要控制土地成本,控制土地成本则需控制拆迁成本。如果不控制拆迁成本,房价如何控制得了?

  那么,是不是像安徽泗县那样,把城市里的文物都拆了,建设商品房,房价就能降低了呢?实际上,文化古迹是历史文化名城的灵魂,是人类社会发展与人类文明进步的一个缩影,我们有必要看一下国外是如何保护古建筑的。我们知道,意大利对罗马、庞贝、比萨、佛罗伦萨、斯普莱托等历史文化名城的保护是成片保护,如古罗马城就被全城保护下来,意大利人对于名城内重要文物的保护意识远强于商品意识。正如人们所评价的那样:“像保护自己生命一样爱护本国历史文化古迹”。

  面对地方政府“卖古”,开发企业“逐利”的怪相,最应扪心自问的是那些醉心于政绩工程的官员们。埃及文物管理委员会第一主席穆巴拉克夫人说:“我们没有理由把祖先的遗产当商品对待,所做的一切都是为了传承人类文明”。应该承认,这种理性的姿态恰恰是我们欠缺的。文化古迹保护之所以不到位,一是不懂法律、不懂专业;二是追求片面的政绩观。为追求GDP,追求投资拉动,文物是可牺牲的,当“真文物遭殃,假文物吃香”成为现实时,这不是丑闻是什么?

  必须看到,当前,我国古建筑的保护还处于初级阶段,表现在:一是古建筑资源浪费严重;二是破坏性开发,只顾眼前利益,不考虑古建筑的可持续发展;三是对古建筑资源的保护不够。城市如何保存文化古迹不仅仅是一个文化命题,更是一个社会命题。诚如所言,文化古迹是一个城市的历史见证,拆除古建筑,无疑是在抹去城市的记忆。因此,应抛弃实用主义思维,站在文化和文明传承的立场上来看到古建筑,而不是掉进功利主义乃至被政绩主导的陷阱中,才是正道。

  综观近些年的“毁古”事件,对相关领导和开发商问责的寥寥无几。有关专家认为,正是有法不依,使一些地方官员有恃无恐。从某种程度上说,借助权力和资本毁遗,其危害比盗卖文物有过之而无不及。

  地方政府“卖古”,开发企业“毁古求利”,所以有了千年古寺变 “地王”,但是,谁解其中“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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