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美大事记
1987年1月1日,黄光裕在北京创立国美电器。
1990年,国美创新供销模式,脱离中间商,与上游厂家实施直供模式。
1991年,国美率先创新在《北京晚报》刊登中缝报价广告,走出了坐店经营的传统模式,被誉为中缝大王。
1992年,国美在北京将所有店铺统一命名为“国美电器”,形成中国最早的连锁雏形。
1996年,以长虹为首的国产家电崛起,国美由先前单纯经营进口家电商品转向经营国产、合资品牌家电商品。
1998年,国美出台《国美经营管理手册》,建立了完善的连锁经营管理范本,为走向全国打下坚实的基础。
1999年12月,国美进军上海,实现了京、津、沪连锁的构架。
2001年5月,国美在全国范围内有13家连锁店同期开业,标志着国美电器进入“全国连锁网络”建设得高峰期。
2003年2月,中国连锁经营协会公布了2002年中国连锁经营企业排名结果,国美以年销售额108.96亿元位居第四名,在中国家电零售企业中位居第一。
2003年11月,国美在香港的第一家门店——旺角商城成功开业,标志着国美在实施国际化战略道路上迈出了关键性的一步,国美也由此成为中国家电零售领域走向海外的第一商家。
2003年11月,国美在河北开业,至此国美全国直营门店数量突破100家.
2004年2月,国家商务部公布了2003年我国连锁企业经营业绩,国美以年销售额177.92亿元位居第三,在中国家电零售业中位居第一。
2004年6月,国美电器有限公司(HK.0493)在香港上市。
2004年10月,“2004胡润(胡润新闻,胡润说吧)百富榜”推出,黄光裕主席以105亿元成为中国首富。
2005年2月,国美建立大区管理制,实现国美各分公司在区域间的资源共享和整合,进一步增强企业竞争力。
2005年2月,国家商务部公布了2004年全国连锁企业经营业绩,国美以年销售额238.8亿元位列第二,蝉联中国家电零售业第一。
2006年2月,国美宣布正式进军澳门市场。
2006年2月,国家商务部公布2005年全国连锁企业经营业绩,国美以年销售额498.4亿元位列第二,蝉联中国家电零售业第一。
2006年11月,国美永乐举行合并庆典。黄光裕先生任合并后国美集团董事局主席,陈晓先生任集团总裁。
2007年2月,黄光裕主席携手贝尔斯登银行启动私募基金。
2007年3月,商务部和中国连锁经营协会共同发布了2006年中国连锁经营业绩,国美以年销售额869.3亿元位列第一,成为中国连锁业领头羊。
2007年12月,国美全面托管大中电器。
2008年1月,国美收购山西大同北方电器。
2008年1月,国美收购大连讯点通讯连锁。
2008年3月,国美电器控股三联商社。
2008年3月,中国连锁经营协会发布2007年连锁百强经营业绩,国美以年销售额1023.5亿元位列第一,再次领跑中国连锁业。
2008年11月,黄光裕被北京市公安局带走调查。
2008年12月23日,黄光裕与其妻杜鹃辞去国美董事职务。
2009年1月,黄光裕辞去董事局主席一职,陈晓正式接任董事局主席。
2009年6月,国美引入贝恩资本,认购国美发行的18亿港元可转股债券,初始转股价每股1.18港元,并获得了国美董事会3个非执行董事席位等一系列苛刻条款。
2009年7月7日,国美电器通过高管奖励计划,包括部分董事及上百名高级雇员可认购国美电器发行的新股。其中,陈晓2200万股,王俊洲2000万股,李俊涛1800万股,魏秋立1800万股,孙一丁1300万股,牟贵先1300万股,伍建华1000万股。
2010年5月11日,国美股东周年大会上,黄光裕在12项决议中连投5项否决票,包括委任贝恩投资董事总经理竺稼等三人为非执行董事的议案。当晚,国美电器召开紧急董事会,宣布重新委任贝恩的三名前任董事。
2010年5月18日,北京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一审宣判,黄光裕因犯非法经营罪、内幕交易罪和单位行贿罪,三罪并罚,被判处有期徒刑14年,并处罚金6亿元,没收财产2亿元。黄光裕不服结果,已经上诉。
2010年8月4日,黄光裕发出信函要求召开临时股东大会,撤销国美今年股东周年大会通过的涉及股票增发的一般授权,要求撤销陈晓等多位高管职位。
2010年8月5日,国美电器就向香港法院提交了诉状,要求黄光裕对国美违约责任进行赔偿。
2010年8月18日,黄光裕向国美员工发布公开信《为了我们国美更好的明天》,矛头直指陈晓。
2010年8月19日,潮汕老乡火线相助黄光裕20亿元,以储备充足资金应对此次与陈晓的控制权争夺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