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额账户管理费、短信通知费、转账失败手续费……近来由提高ATM同城跨行取款手续费引发的对银行收费的质疑日渐升温。面向大众客户的收费项目和服务价格谁说了算?符合“内部规定”的就是合理的?针对消费者一系列疑问,“新华视点”记者在京沪两地进行了追踪调查。
谁动了我的钱袋? 北京市民王健锋在工商银行营业网点办理跨行汇款5000元,被收取手续费50元,随后查账时发现因将对方账号输入有误汇款被退回,但银行工作人员解释,此笔业务已发生,手续费不退。
“为什么明明转账失败还要收取手续费?汇款时银行为什么不提醒?”王健锋很纳闷,按照这样的逻辑,莫非商场试穿衣服要收试穿费?电话打不通也要收手续费?
记者采访发现,包括四大国有商业银行在内的多家银行均规定,除少数几项情况外,客户在填写汇款单时,若将对方账户姓名、卡号、开户行名称的任何一项填写错误,将被收取2.5‰到1%不等、或者“最低2元,50元封顶”的费用。
更令人费解的是,放在一些银行的小额账户存款竟会“越存越少”。北京市民齐女士反映,她2000年时在
中国银行的活期存款账户上有100元,存了9年后却发现只剩下60多元。原来从2006年3月21日起,银行每季度扣除3元小额账户管理费,而整个存款期间只产生了6元多利息。
在记者采访的北京市几家银行中,除几种情况外,工行对统计期内存款余额日均低于300元的账户收取每季度3元的管理费。中国银行、
建设银行等收取管理费的小额账户按最低500元(不含)标准执行。
记者拨通工行和建行服务咨询热线,答复如出一辙:“银行在开始征收此项费用时的一段时间内已通过网点公示和网站告知过客户,即已执行告知义务”;并且“收取此项费用是为引导客户树立理财观念……同时提高系统资源使用率,降低运营成本,减少低效账户”。
怎样收费谁说了算? 一边是部分消费者认为有些银行收费项目及其涨价“无理”,一边是银行认为征收相关费用“有据”,银行针对大众客户的服务性收费究竟谁说了算?
根据现行的《商业银行服务价格管理暂行办法》,商业银行实施政府指导价的服务价格,具体服务项目及其基准价格和浮动幅度,由发改委会同银监会制定、调整。实行市场调节价的服务价格,由商业银行总行自行制定和调整。
中国人民大学财政金融学院副院长赵锡军表示,政府定价的收费项目大都是宏观业务,比如存贷款利率。而目前公众争议较大的项目,如小额账户管理费、跨行支取手续费等,属于银行既有的中间业务,实行市场调节价,银行自主定价空间也较大。
那么银行方面又是怎样设定收费标准的呢?建行一位管理层人士对记者说,商业银行自主定价服务项目是依据“保本微利”的原则,银行对于一个业务的收费定价基于成本和利润核算。
中银律师事务所律师董正伟近期受发改委和银监会邀请,参与《商业银行服务价格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讨论。他表示,无论收费多少,都不应该只是银行业协商得出的结算价格,而应该经过严密论证,并充分尊重消费者的权益,最后由监管机构对收费的适当性作出独立评估。
规范收费有多难? 记者采访发现,许多消费者期待叫停部分银行收费项目,为那些“合规而不合理”的收费项目敲响警钟。也有消费者担忧,银监会下发的通知并不等同于法律,是否有足够监督力度?
中央财经大学中国银行业研究中心主任郭田勇表示,银行收费出现一些问题,主要原因是对商业银行服务价格的监管不力,现行管理制度“内容过于模糊和简单”。修订后的管理办法,应强调两点,一是规范服务性收费,二是维护消费者的知情权。
有关专家还建议,银行针对大众客户的服务性收费行为,应纳入《消费者权益保护法》调整范围,各级消协有权代表消费者提起公益诉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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