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管理办法正式实施第三方支付集体等细则

来源:每日经济新闻 作者:徐子莫
2010年09月02日07:12

  从昨天(9月1日)开始,第三方支付牌照发放正式步入倒计时阶段。昨日《非金融机构支付服务管理办法》(以下简称 《办法》)正式实施,意味着包括第三方支付在内的非金融机构必须在2011年9月1日前申领 《支付业务许可证》,逾期未能取得许可证的机构将被禁止继续从事支付业务。

  尽管第三方支付牌照日益受关注,但《每日经济新闻》记者近日调查发现,由于《办法》细则还未出台,第三方支付机构目前尚无法作出相应的业务调整,多家接受采访的支付机构目前正在针对《办法》中提及的条款做相应材料准备。

  中央财经大学银行业研究中心主任郭田勇向《每日经济新闻》表示:“虽然细则还未出台,但一些大机构取得牌照没有很大悬念,也不用担心市场被垄断。”按照郭田勇教授的估计,目前排位靠前的10多家第三方支付公司应该都会获得牌照。

  易宝支付CEO唐彬昨日向《每日经济新闻》表示,去年7月,第三方支付机构已经完成备案。作为参与起草 《办法》的机构代表之一,他们也在等央行最后细则的出台。

  而支付宝公众与客户沟通部王子凌昨日表示,目前该公司在积极准备材料,但最后还是要等央行的细则。

  以往第三方支付市场规模不大,政策监管相对不严格,由市场主导行业发展前景,银行接入资质等成为约束第三方支付企业的潜在门槛。而在牌照发放后,明确界定了第三方支付机构的法律定义,对于整个第三方支付产业未来的业务开展给予了明确的支持。

  “按照目前市场情况,今年第三方交易额可能突破1万亿元。”唐彬向 《每日经济新闻》记者表示。他认为,庞大的资金势必需要一个监管部门来防范风险,而这对机构来说,申领牌照后将大大增加消费者对机构的信任。

  在此之前,由于第三方支付带来大量沉淀资金的使用风险,同时增大了洗钱、套现、赌博、欺诈等非法活动的可能性,以及虚拟货币对实体货币的正常运行也造成一定冲击。

  在2009年之前,国内40多家第三方支付企业只有支付宝对沉淀资金的使用进行公示。支付宝方面认为,支付宝的沉淀资金由工商银行托管,从2007年下半年开始,每月会在网站发布资金托管报告。

  “《办法》实施后,势必会压缩一些中小第三方支付机构的生存空间,”郭田勇说,“但是这也可以有效规避资金风险,梳理国内第三方支付市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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