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黄光裕发道歉信称尊重法院判决 争取早日重返社会

来源:新京报
2010年09月06日06:58

  殷洁

   本报讯 (记者殷洁)昨天,黄光裕方面向记者发来“我的道歉和感谢”信,表示尊重人民法院的判决结果,并向关心他的人道歉。

   8月30日上午,法院宣布二审结果,这位昔日富豪榜首富三罪并罚被判十四年以及罚没8亿元人民币的判决维持不变。

   在这封信里,黄光裕称,“我真诚地向关心我、爱护我和帮助过我的人郑重道歉!”他还表示:有不少正在创业的年轻人,曾经把我当成学习的榜样,但是我现在非常惭愧。

   此外,黄光裕表示了对国家和政府、国美的管理团队和员工以及全国消费者、海内外股东等社会人士的感谢,值得一提的是,黄光裕在感谢信里强调了对国美管理团队和员工的作用,“没有你们持久的贡献,国美就不能发展成为具有国际竞争力的民族企业。”

   黄光裕还表示,从现在开始,以实际行动争取早日重返社会,更好地担负企业家的社会责任,为国家和社会再做出应有的贡献。信中说,“我相信,我有新的开始……”

   5月18日,北京市第二中级法院以黄光裕犯非法经营罪判处其有期徒刑八年,并处没收个人部分财产人民币2亿元;以犯内幕交易罪判处其有期徒刑九年,并处罚金人民币6亿元;以犯单位行贿罪判处其有期徒刑二年。数罪并罚,决定执行有期徒刑十四年,并处罚金人民币6亿元,没收个人财产人民币2亿元。

  

(责任编辑:钟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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