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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本基金破解担保瓶颈 券商基金均可担保

来源:第一财经日报
2010年09月07日06:36

  担保比例由2倍变为10倍;如担保人为担保机构,则比例可提高至25倍

  贾华斐 陆媛

  保本基金因稀缺而备受追捧的“神话”有望落入凡间。9月6日,证监会正式公布《关于保本基金的指导意见》(征求意见稿),对保本基金的担保方作出新的规定。其中,不仅降低了担保机构的门槛,还规定券商、基金等金融机构可担当担保人,此外,不允许基金公司再与担保人签订反担保合同。

  业内人士评价,此次门槛降低的幅度超出业内想象。按照目前新规,困扰基金公司的担保壁垒几乎将不存在。

  数据显示,截至2010年6月底,我国仍有6只保本基金在运作,份额达240.64亿份,规模达304.87亿元。其中,只有两家担保公司曾为保本基金做过担保人。这六只基金每次开放申购,均会迎来一次申购热潮。今年上半年,国泰金鹿保本基金和银华保本均是一日售罄。但一直没有新的保本基金获批。

  证监会相关人士表示,保本基金发展缓慢的原因主要包括担保资源比较稀缺、有关机构对保本基金的理解不够深入、产品设计仍有待完善等因素。

  在基金业内人士看来,担保瓶颈是最主要的原因。此前,按照《保本证券投资基金运作指导意见》,保本基金的担保机构应当符合“实收资本不低于20亿元;净资产不低于50亿元;成立并运作满三年以上,具备法人资格的企业;最近三年连续盈利;已担保的保本基金资产规模不超过其净资产总额的两倍;最近三年未受过重大处罚”等六大规定。

  “受制于国内的担保行业发展程度,符合这一规定的担保公司数量很少。” 一家基金公司固定收益部相关人士对《第一财经日报》表示,而且由于资源的稀缺,谈判时担保公司占据有利地位。

  和此前本报报道的情况一致,新规对担保人的规定为“保证人的实收资本不少于10亿元、上一年度经审计的净资产不低于20亿元”。此外,对担保比例的规定也由2倍变为10倍。如担保人为担保机构,则比例可以提高至25倍。

  除此以外,证监会还允许券商等金融机构和基金公司自身担任保本基金的担保人。其中,对基金的规定为“注册资本不低于1亿元;上一年度经审计的净资产不低于10亿元”。对券商等金融机构的标准为“注册资本不低于5亿元;上一年度经审计的净资产不低于20亿元。”

  事实上,目前大部分的基金公司和券商都可达到这一标准。

  此外,困扰保本基金的另一个“反担保”条款也被取消。一位基金公司产品设计人士对记者表示,按照目前的《担保法》的“反担保”条款,在担保人为基金公司支付了客户损失之后,将成为基金公司的债权人,基金公司需要在此后将这笔损失归还给担保人。实际上还是基金公司自己为亏损埋单。

  而新的指导意见则规定,基金管理人不得再与担保人签订反担保协议。证监会相关人士解释,这是由于考虑到基金管理人已经向担保机构支付了担保费用。

  

(责任编辑:钟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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