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赵鹏)记者昨天获悉,财政部公布“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公告2010年第59号”,13日开始将面向社会公开发行2010年凭证式(四期)国债。
2010年凭证式(四期)国债发行总额400亿元,其中1年期200亿元,票面年利率2.6%;3年期200亿元,票面年利率3.73%。本期国债发行期为2010年9月13日至2010年9月27日。本期国债从购买之日开始计息,到期一次还本付息,不计复利,逾期兑付不加计利息。
从购买之日起,1年期和3年期凭证式国债持有时间不满半年不计付利息;满半年不满1年按0.36%计息;3年期凭证式国债持有时间满1年不满2年按1.71%计息;满2年不满3年按2.52%计息。
本期国债面向社会公开发行,投资者可到40家2009年-2011年凭证式国债承销团成员的营业网点购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