搜狐网站
财经中心 > 国内财经 > 区域经济

内蒙对商品房实行按价预征土地增值税

来源:第一财经日报
2010年09月10日10:33

   内蒙古地税局9月9日发布公告称,对自治区商品房实行按价预征土地增值税,销售价格超过8000元/平方米的商品房,预征土地增值税比率将达6%。

  内蒙古地税局称,凡在内蒙古开发建造商品房销售的房地产开发企业,均按商品房销售价格确定预征率进行预征土地增值税,这一规定适用于7月1日以后开工建设的住宅项目。

  根据这一政策,销售价格不超过3000元/平方米的商品房,土地增值税预征率为1%;销售价格3000-4000元/平方米的,预征率为 1.5%;4000元-6000元/平米的为2.5%;6000-8000元/平米为4%。

  

(责任编辑:曹凡)
上网从搜狗开始
网页  新闻

我要发布

股票行情行情中心|港股实时行情

  • A股
  • B股
  • 基金
  • 港股
  • 美股
近期热点关注
网站地图

财经中心

搜狐 | ChinaRen | 焦点房地产 | 17173 | 搜狗

实用工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