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陈志武:警惕“土地换社保”挤压农民权利

来源:21世纪网-《21世纪经济报道》
2010年09月21日11:39

  《21世纪》:最近各地户改新政频频。8月西部某市出台的户改政策提出,农民要转户到主城区,必须符合“务工经商五年、投资兴办实业且三年累计纳税10万元或一年纳税5万元以上、购买商品房”这些条件中的一个。你如何看这样的新政?

  陈志武:农村人口迁入城镇应该是

无条件的,中国公民本应有迁徙自由,凭什么农民要“务工经商五年、投资兴办实业且三年累计纳税10万元或一年纳税5万元以上、购买商品房”才能获得城镇户口?如果认为城镇人享受的福利待遇跟农民多年的贡献没有关系,那是站不住脚的。

  过去这么多年对粮价、菜价、油价甚至连大蒜价格、生姜价格也要由政府管制压低,这牺牲了农民的利益,让他们的收入一直被行政性压低,变相给城镇输血,甚至连农民有限的储蓄得到的利息也很低,并用来帮助城镇建设。

  即使到今天,城市建设、房地产建设也大多数都靠农民工,他们的低收入、低待遇都是给城市奉献,凭什么他们不可以像城镇人一样享受国民福利?我们不能说农民给城镇的贡献是城乡二元制度与政策所致,我们也不能不算农民多年来给城镇建设的贡献。

  所以,一方面农民应该有权自由得到城镇户口和相配套的福利,不该有任何条件,另一方面,既然政府收到这么多税、有这么多国有资产和企业,就应该给老百姓以福利。目前政府主导的城市化可能造成行政权力对农民权利的挤压。

  《21世纪》:某些观点认为西部某市此次户改是“宅基地换房,土地换社保”的翻版,是“只要农民的地,不要农民的人”,中央农村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主任陈锡文也认为,社保作为公共服务,是政府必须提供的,而不需要通过土地去置换。如何看待这个问题?怎样解决农民的社保问题?

  陈志武:赞同陈锡文主任的看法。只要是一直按法律纳税的中国公民,不管是农民还是城市人,都应该享受到社保。农民收入低,或许交税少,但是我们并没有认为低收入的城市人不应该得到社保呀?而且没有人说城里人要把房子、把家产放弃才能换到社保,那为什么要求农民以土地换社保呢?农民的土地是他们祖祖辈辈留下的最主要财产,如果要求他们放弃财产才能得到社保,而同时并不要求城里人放弃家产,那不公平。

  《21世纪》:某些三农问题专家指出,三农问题的关键是农民增收,而农民增收的关键是进城,因为在目前的土地承包经营责任制下,农民光靠一亩三分地是很难有什么收入上的突破的。这是否也涉及到土地流转问题?

  陈志武:靠种田是致富不了的,这是过去几千年的经历所证明的。那么,如何才能放开农民的手脚去最大化发财致富呢?需要允许农民自由抵押、转让土地,还其自由迁徙权和金融创业权。最能永久改变农民局面的,是给他们本来就该有的这些权利,让他们能利用这些资本进城创业或谋生。但在目前的体制下,农民即使进城,也很难有在城里真正落户、发展的资本。

  《21世纪》:不过,部分学者却认为不应该放弃目前的土地制度,认为土地流转后,进城农民遇上经济危机之后回乡之后无地可种,无房可住,将失去最后的一道防线。

  陈志武:如果这部分学者能够把农民看成是跟城市人同等同权的公民,那这个问题就很好理解了。关键是:他们首先假定农民及其子弟即使进城成为城镇居民,也不该得到其他城镇居民有的社保和福利。这种假定显然违背国民权利平等的原则。前面讲到应该给迁徙进城的农民以同样的社保和福利,一样对待他们和城里出生长大的国民。一旦能从权利平等的角度来理解,就不用总是把土地等同农民的社保了。

  从另一个角度来看,中国房价之所以高得离谱,其重要原因也在于地方政府垄断了土地“农转非”的决定权,小产权房的“黑市价”远低于商品房市场价即为其反映。如果农民自己和农民集体都有权利决定自己土地是否用于房产开发,而不是由政府独家垄断这种决定权,那么,房产价格会比现在低很多。因此关于土地流转这一块,除了政府之外,农户和集体多方都应获得决策权。

  押注物业增值

  一位接近北京市住建委的人士向记者表示,公租房大规模建设是一个复杂的物业包,北京市敢于提出来大规模建设,必然是对公租房建设模式有了一定的经验。

  作为列入公积金试点保障房建设名单的城市,北京将动用超过200亿元公积金贷款,支持保障性住房建设,其中大多数将投向公租房建设。

  除此以外,戴德梁行一位负责人向记者透露,北京、上海和天津都已经筹划好了本地的REITS试点方案,并且上报国务院。而国务院也准备以保障性住房试点REITS。一旦能够将公租房作为未来REITS资产打包融资,将部分实现地方政府财政投入的滚动发展。

  实际上,上述北京市西二旗公租房项目方案设计中也暗含玄机。记者了解到,其1.255亿元的土地出让金将按照年租制支付,开发商每年仅需要支付180万元,连续支付70年即可,这让开发商免去了庞大的资金初始投入成本,每年亦可节省627万元的利息成本。

  给开发商充分让利,让开发商有了介入公租房开发的愿望。对于开发商来说,公租房项目不仅可以变相免除土地出让金,而且可以享受到金融大力支持,用公租房项目开发可以起到房地产上市公司资金流稳定基础的作用,效果可堪比商业地产开发。

  此外,项目地块中还预留1万平方米给开发商,可建设成普通商品房进行出售,以回收公租房建设成本。以每平方米1.5万元的价格测算,西二旗项目配建的可售物业可以回款1.5亿元-2亿元之间,这离政府需要付出的2.85亿元回购价格只差8500万元了。

  记者了解到,在北京市大规模集中建设公租房的背后,是一个将公租房打包作为REITS进行再融资的计划,如果要实现资产再融资,这些配套商业物业就必须保证政府持有,以商业物业的租金来提高整个项目的租金收入水平。

  这必然让政府陷入一个两难的选择:如果不将配建商业物业一次性出售,就不能筹集政府回购资金,实现项目资金自循环;但如果将商业物业出售,必然面临公租房租金水平太低,无法实现相应的收益率,而无法做成REITS产品。

  上述戴德梁行负责人表示,无论是否出售配建的商业物业,这种操作模式都是建立在押注房价和商业物业价值升值的基础上的,这些资产不涨价,是没有办法实现公租房投入成本回收的。

  依此逻辑,短期大量建设公租房的做法,将导致地方政府更加依赖土地财政,地方政府对维持高房价更有动力,最终将起不到公租房来调控房价的政策调控效果。

  中国土地学会副理事长黄小虎向记者表示,要解决土地财政带来的地产泡沫问题,就必须改革土地财政和有偿使用范围,成立国有经营公司负责土地财政资金的使用,不能控制在地方政府手中。

  地方政府又当裁判员又当运动员,结果必然是土地财政利益逻辑下的左手倒右手的活动。

  

(责任编辑:李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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