风电竞争日趋激烈,连本有希望取得利润回报的海上风电,如今也已走上低价竞争的末路。对于首轮100万千瓦海上风电超预期的低投标价格,业内人士皆大发感慨——必亏无疑!
国有大型发电企业的低价抢滩有其内在驱动力:国家发改委曾对新能源在电源结构中的占比做出强制规定
,该比例的存在意味着,将来想申请更多的火电装机,就必须先提高新能源装机规模,而新能源装机的亏损可以通过火电装机盈利来弥补。
但是,大型发电企业的“圈海”早已完成,此前各地区在海上风电招商引资过程中都签有三方战略协议,早有“内定”的海上风电场利益集团关系是否会因此被重构?此轮海上风电招投标是在开场作秀么?
亏本抢滩 9月10日,我国首轮100万千瓦海上风电特许权项目招标在北京开标。参与竞标的企业以国企为主,华能、大唐、国电、华电、中电投五大发电央企及下属的新能源子公司均参与其中(见表1)。
本刊记者得到的一份投标情况明细表显示,在此次的海上风电投标的4个项目中,除射阳外,其他3个地区都是中电投报出最低价。中电投报出的最低0.6101元/千瓦时的价格已接近陆地风电标杆上网电价。而由于底座要求更加坚固,需铺设海底电缆,以及维护工作需要专业船只和设备,海上风电的建设成本一般是陆地风电的2-3倍。
很显然,中电投在舍我其谁地延续其低价抢滩策略。
在此前刚刚结束的总计280兆瓦第二批光伏电站特许权招标项目中,中电投以0.7288元/千瓦时的最低价成为青海共和30兆瓦项目的最终中标者。而在13个招标的光伏电站项目中,中电投共中标7个项目,成为最大赢家。
价低者得志,紧随其后的海上风电的投标价格自然异常走低。
而国有大型发电企业对低价竞争有着更高的喜好和容忍度。在此次4个海上风电项目的分别投标中,前五位低报价者除中电投外,还包括大唐国际、大唐新能源、大唐联合体、中广核风力、
国电电力 、国电龙源电力、鲁能集团、河北建投新天绿色能源,以及中电投联合体,均有雄厚的国资背景。其中报价最高的龙源电力在滨海项目上的报价也不过0.7016元/千瓦时。
此前,海上风电只有上海东海大桥10万千瓦项目作为示范,其税后上网电价为0.978元/千瓦时,电价差距一目了然。对此,神华国华熟悉海上风电的某管理人士表示,“在地方政府补贴0.17元的情况下,海上风电要想盈利,上网电价至少要达到0.80元/千瓦时。”
在风电企业CDM(清洁发展机制)补贴申请屡屡遭拒的情况下,低价竞争便更不可取。最近一次遭拒就发生在9月初,CDM执行委员会(EB)再次拒绝注册中国提出的10个风电项目,而据了解,CDM项目补贴收益占一般风电项目收益的10%。
自从2009年12月,EB宣布“砍掉”10个中国风电CDM项目以来,已有数不清的中国风电项目分批次被拒签。其主要原因是,EB对于中国风电项目是否在以低电价套取国际CDM资金补贴的疑虑一直没有消除。此次海上风电招标的低价竞争无疑将给EB提供更多的拒签理由。
而且,国有大型发电企业的低价抢滩,已经令“通过招投标试探海上风电电价底限”这一目标成为无稽之谈。
唯资源是从 不过,各大国企其亏本抢夺海上风电资源也有难言之隐。
2007年8月,国家发改委发布《可再生能源中长期发展规划》,为非水电可再生能源发电规定了强制性市场份额目标:从2010年到2020年,权益发电装机总容量超过500万千瓦的投资者,所拥有的非水电可再生能源发电权益装机总容量应分别达到其权益发电装机总容量的3%和8%以上。
从五大发电集团的电源结构看,截至2009年底,中电投和华能的风电装机占比最低,分别为1.47%和2.58%,其次是大唐,风电装机占比为3.43%。这可以解释中电投在新能源发电业务方面投资的生猛表现。
未来的趋势是,新能源在电源结构中的占比标准会越来越高,而优质资源是有限的,先下手为强,大型发电企业宁肯亏损也要完成“摊派”任务。而且,该比例的存在意味着,将来想申请更多的火电装机,就必须先提高新能源装机规模。
现在强制的新能源电源占比低,撬动的杠杆却很大,新能源装机的亏损可以通过火电装机盈利来弥补,这是大型发电企业敢于亏本抢夺新能源资源的根本原因。
另一方面,目前风电整机企业的销售大不如从前,但由于风电资源抢手,包括
金风科技 在内的一线风电设备供应商已开始从早期风电场勘探环节入手,切入风电资源,然后进一步投资、建设、运营,最后将建设好的风电场整体转让给大型发电企业。
风电设备供应商们敢于以BOT模式运营,看中的就是大型发电企业新能源装机的压力,毕竟风电的装机成本在可再生能源中依然是最低的,所以大型发电企业趋之若鹜。
“现在大型发电企业就是要装机容量,风电场建起来就行,发不发电以后再说,”业内人士表示,“将来减排的摊派指标会更高,完不成就得交高额碳税,因此风电场资产价格持续上涨。”
具体到本轮江苏省海上风电的竞争,其实早在2005年底就已经开始了。由于竞争激烈,地方政府也并不轻易将资源放手。
以本次招标中的江苏省东台市为例,该市发改委原副主任刘洪目前退居二线,专职负责该市的海上风电业务,他曾对媒体表示,“各路投资商通过各种渠道游说政府,表达(投资)意向和许诺条件的太多了。”
据了解,“条件”并非是“红包”,而是要满足当地政府的GDP欲望——想获得海上风电资源的大型发电企业,需要捆绑住风电设备供应商在当地投资建设产能。有知情人士对记者表示,“想知道谁能中标,就看看谁在当地有投资项目,风电场所在地必有大型风电制造基地。”
记者了解到,
上海电气 风电设备制造项目已经在东台落户,目的是为满足神华国华(江苏)风电有限公司20万千瓦风电项目建设要求。而在滨海,中电投早已投下巨资。
此外,2009年8月,大丰市政府、龙源电力与金风科技便签订合作协议,在大丰市风电产业园和海上(潮间带)风电场开发上开展全面合作。
2009年12月,射阳县人民政府、中广核中电风力发电有限公司、银河艾万迪斯风力发电有限公司就在射阳临港工业区建设海上风力发电成套机组项目和开发建设海上风场项目等事宜,签订三方《风电产业发展战略合作协议》。
值得注意的是,这些投资主体在此轮海上风电招标中的投标电价分别在各地区名列前茅,似乎一切早有安排。
从“三公”原则的角度出发,如果最终招标结果与上述战略投资协议的安排别无两样,海上风电的首轮招投标将彻底沦为一场作秀。最终结果如何,还需等待政府为我们揭晓答案。
(责任编辑:刘玉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