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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土部住建部再出重拳 囤地超一年禁止再买地

来源:大洋网-信息时报
2010年09月28日07:46

  国土部住建部再出重拳调控楼市 囤地超一年禁止再买地

  企业原因造成土地闲置一年以上的禁止再买地

  信息时报讯(记者 罗莎琳) 近日,国土资源部、住建部联合下发《关于进一步加强房地产用地和建设管理调控的通知》,要求贯彻落实“国10号文”确定的工作任务,其中最引人关注的是,企业原因造成土地闲置一年以上的,禁止再买地。

  中小户型供应量将增大

  《通知》要求,土地出让必须以宗地为单位提供规划条件、建设条件和土地使用标准,严格执行商品住房用地单宗出让面积规定,不得将两宗以上地块捆绑出让,不得“毛地”出让。《通知》要求,对于中小套型普通商品住房建设项目,要明确提出平均套型建筑面积的控制标准,并制定相应的套型结构比例条件。

  中地行市场研究部副总监陈扬认为,该政策主要是针对目前市场的情况,重点落实两方面的问题。首先,严格落实中小户型政策,加大中小户型的实际上市数量,避免以各种形式钻空子;其次,加快中小户型的上市时间,避免以土地开发的各种理由延迟中小户型住房进入市场。

  业内人士表示,以上措施最终目的是为了加快和加大中小型住宅的上市量。如果措施切实执行到位,未来市面上中小户型的住宅数量将增加,市场供应结构将逐步改变。

  囤地超一年禁止再买地

  对于土地市场,《通知》要求严格土地竞买人资格审查。根据“国10号文”规定,对发现并核实竞买人因企业原因造成土地闲置一年以上的,在结案和问题查处整改到位前,国土资源主管部门必须禁止竞买人及其控股股东参加土地竞买活动。

  满堂红研究部高级经理周峰表示,该政策其实就是要把现在的开发企业重新洗一次牌,把资金实力不足但又有囤地的中小房企“清洗”出房地产领域,同时加快回收闲置用地的步伐,令政府的储备用地(特别是中心区域的用地)得以增加。这样一来,地方政府对重新推出用地的地域分配将会更加合理。但他同时指出,政策也将导致另外一种情况出现,在排挤了中小房企之后,新推用地更加集中在房产大鳄手中。“资源过度集中对楼价也难以起到调控作用。”他进一步表示。

  此外,为了防止企业囤地,《通知》要求严格划拨决定书和出让合同管理,各类住房建设项目应当在划拨决定书和出让合同中约定土地交付之日起一年内开工建设,自开工之日起3年内竣工。综合用地的,必须在合同中分别载明商业、住房等规划,建设及各相关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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