反思央企暴利
苏培科
“国企亏损时挨骂,为什么国企赚钱了还挨骂?”这曾是国资委前主任李荣融的困惑和委屈。最近,刚刚公布的“最赚钱央企”榜单再次遭遇了外界的批评。
从国资委披露的108家央企2009年度的经营情况来看,中国移动以利润总额1
484.7亿元再次成为“最赚钱的央企”,中石油、中石化紧随其后。而A股市场上,以工商银行领头的前20家最赚钱的上市公司中竟没有一家民企,从近期公布的中国500强榜单看,年营业收入上千亿元的63家企业中,仅有几家非公有制企业。最让公众不满的是这些最赚钱的公司又恰恰是最吝啬的“铁公鸡”,缴税、分红和股权划转社保时斤斤计较,这让人们普遍对全民所有制的国企产生了疑问:国企是谁的企业?国企应不应该有暴利?国企的利润该如何使用?
之所以国企在赚钱时仍然挨骂,主要是由于国企利润上缴的太少,反哺和惠及民生的力度不够,国企没有尽到应有的社会责任。同时,这些“最赚钱的央企”赚取的利润并非公平市场竞争所得,而是依靠资源垄断和行政定价获取的超额垄断利润,但几乎每年都要求国家财政补贴上百亿元,石油巨头的行业垄断迫使政策频频妥协;再比如A股市场中的前10家最赚钱的上市公司中有好几家是国有商业银行,而他们恰恰又是向股市伸手圈钱最多、融资最频繁的企业,2010年可以说是中国银行业群体性圈钱之年,农业银行千亿元融资之旅刚刚结束,光大银行又“光”速上市,接着工行、建行、中行和交行这四大行又要进行2870亿元的行政式融资,其他股份制商业银行也借弥补资本金跃跃欲试。
由此看来,“最赚钱的央企”其实都是被“圈养”出来的,而国际上最赚钱的企业大多是最有创新能力、运作高效、真正在市场中打拼赚取高额利润的企业。
国企的暴利除了垄断定价和行政“圈养”获取利润之外,最关键的是国企利润中隐藏了租金的成分,从而无偿使用了资源要素,也变相降低了成本,迫使非公企业无法与之竞争,从而获取垄断利润。用经济学者张曙光的话来说,“应该先收租,后分利”。张曙光认为,国家与国有企业的利益分配关系是通过税收、利润和租金三个经济范畴表现出来的。税收是政府提供服务的报酬,利润是投资者的回报,租金是资源要素的价格,更接近于成本的范畴。因此企业经营总收入应该要扣除成本,向国家上缴资源使用的租金,然后再从毛利中提出税收,最后才是净利润的分配。
而目前国企将税收、利润、租金“煮成了一锅粥”,刻意隐去了资源租金而放大了利润,结果将资源租金变成了“保姆”的个人贡献。这实际上也是国家进行一种变相的利益输送,在国企困难时,国家放弃租金来扶持国企发展情有可原,但今天国企已成为最赚钱的企业时,如果国家再继续放弃资源租金收入,会变相挤出非公企业在市场中的竞争,会帮助大而不强的国企长期保持低效、垄断的暴利地位。
虽然央企已从2006年开始缴纳利润,2007年12月11日财政部和国资委发布的《中央企业国有资本收益收取管理暂行办法》,进一步明确了国有资产收益要按照一定比例上缴:一是资源型国企上交的比率为10%;二是一般竞争性国企上交5%;三是军工、转制科研院所国企暂缓三年上交或者免交。但国企上缴的利润与其庞大的收入相比不过是九牛一毛,如果继续忽略资源租金部分,最终会养肥一帮“保姆”,他们会成为阻碍中国市场经济下一轮改革的重要因素。
据估算,中国国有农场和大中型国企占有的土地租金加上煤炭、石油的资源租金约3796亿元,如果再加上城市土地、其他矿产、电信频道、人文景观等资源,全部租金每年可达上万亿元。如果这个数据是真实的,那么如此巨额的资源租金再不上缴则是国有资源的巨大损失。
当务之急,应号召国资管理部门尽快厘清税收、利润和租金这三个概念,同时对一些产权复杂、关系模糊的国有资产及时界定。然后依次进行分配,在扣除成本环节要强制国企上缴资源租金,以弥补社保和用于公共服务、环境保护等开支。在收取资源租金时可考虑降低企业税收,从而也会给非公企业减负和增加市场竞争力。
其次,主管部门应该立即放弃对央企或超大国企的“圈养”。既然已经是上市公司了,就应该让他们成为一个独立的企业主体,让他们自由参与市场的竞争和淘汰。如果老把他们供养起来,其他的民营企业根本无法与这些“圈养”的公司竞争,这些公司将永远不倒,永远是最赚钱的公司,此举会对其他非公企业的投资、利润、市场竞争等会产生一系列的挤出效应,也会阻碍中国经济结构转型。如果在5年之后中国的央企仍然是“最赚钱的上市公司”,则意味着此轮中国经济结构转型宣告失败。
第三,应尽快打破国企垄断的格局,不能再对竞争性领域实施牌照垄断和限制非公资本进入。比如金融、电信等应该适当放开经营牌照,让民间资本适当介入,以增加市场的竞争主体,避免霸王条款的诞生和有效保护消费者的利益。因为,他们赚得越多,老百姓的消费成本就越高,放弃对国企的政策“圈养”和减少垄断可以降低老百姓的生活压力。
第四,不能再给国企上市融资“开绿灯”,政策应该鼓励和支持创新型企业、中小型企业上市融资。因为大型国企最缺的不是钱,而最缺钱的民营企业和中小型企业,如果资本市场对国企一路“开绿灯”会让很多民企和新兴战略型企业难以发展。
第五,应完善国企的公司治理结构,明晰所有权与经营权之间的界限,完善真正意义上的董事会机制,而不是主管部门指挥下的“橡皮图章”。建议对央企的一把手任命权最好交给国资委,然后国资委采取公开选拔的方式来选择最有能力、最适合、最优秀的职业经理人。(作者系对外经济贸易大学公共政策研究所首席研究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