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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家称中国再出台举措控制房价上涨政策适时

来源:人民网
2010年10月03日09:03
  为进一步落实4月17日出台的“新国十条”,中国财政部、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银监会、国土资源部、国家税务总局等多部委近日密集发文,巩固房地产市场调控成果,促进房地产市场健康发展。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政策研究中心副主任秦虹日前接受记者采访时指出,相关政策的适时出台,对全面控制投资性购房、加大住房供应,以达到控制房价上涨的目标将起到重要作用。

  国家统计局数据显示,今年8月份,中国70个大中城市新建住宅销售价格同比上涨11.7%,环比与上月持平。其中,商品住宅销售价格上涨13.1%,其中普通住宅销售价格上涨12.5%,高档住宅销售价格上涨15.1%。

  秦虹认为,在调控政策作用下,前一阶段中国房地产市场朝着政策预期方向发生了积极变化,特别是东部大城市房价快速上涨的趋势得到遏制,部分投资性购房开始退出市场,投机行为初步得到控制。

  秦虹指出,政策出台以后,低价位中小户型住房销售情况较好,说明满足了部分刚性需求人群。但由于各地对政策的落实不够平衡,很多地方没有出台细则,执行力度和程度差别较大,间接地成为投资者寻找新投资空间的机会,投资性需求开始向二、三线城市转移。

  另一方面,已出台细则的地方在落实增大供应总量和保障性住房建设方面进展还有差距,在信贷政策上有的地方也采取迂回性对策,比如对购买第三套住房不贷款,但通过消费性贷款仍可以用于购房。由于出现上述情况,人们对于房地产市场调控政策落实的信心受到一定影响。

  秦虹认为,这次相关政策的适时出台,对深化落实政策、切实巩固调控成果将起到重要的作用。这次政策特别强调了差别化的信贷政策,体现了对投资的抑制和对困难群体的优先满足的政策意图。特别是“明确消费贷款不能用于购买住房”的措施,弥补了以往相关政策没有强调的漏洞。

  这次调控在信贷政策上作出了一定的调整,明确了“首付最低三成”,“二套房首付最低五成”,“暂停三套房贷”等。秦虹指出,通过信贷和税收政策作出的调整,反映了一种更宏观的调控政策取向,信贷政策适度收紧,财政政策依然积极。首付提高,而契税降低,总体来看,新政不会对首次购房产生不利影响。

  住房城乡建设部房地产市场监管司司长沈建忠认为,为巩固房地产市场调控成果,必须坚持调控方向不动摇、调控力度不放松,深化、强化各项调控措施,加大政策执行的监督力度,切实稳定住房价格,促进房地产市场持续平稳健康发展。 (记者 阮煜琳) (来源:中国新闻网)
(责任编辑:黄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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