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央地勘基金成立3年来,对社会资金投资地质矿产勘查的拉动比接近1:10,成功实现一批找矿突破。
记者7日从中央地质勘查基金管理中心获悉,自国务院关于加强地质工作的决定发布以来,中央地勘基金、省级地勘基金相继设立,已有24个省(区、市)明确设立了地质勘查基金,资金总规模达130亿元。内蒙古自治区累计投入地质勘查专项资金达57亿元。近3年来,中央地勘基金发现煤、铀、金、铅锌等重要矿种的大中型矿产地44处。
目前绝大部分省份实行注入一定规模起步资金,然后每年滚动投入。在资源价格走高情况下,个别省份出现将地勘基金作为政府垄断勘查市场的倾向。对此,中央地勘基金管理中心主任程利伟表示,这种做法与设立勘查基金的初衷相违背,将影响地勘单位积极性。“中央地勘基金不与民争利,更不垄断矿权,基金项目做到普查阶段,基金就将退出。”
据悉,中央地勘基金正积极探索退出机制,现在已有4个中央地勘基金投资合作项目开始进入基金退出程序。对于地勘基金全额出资项目取得成果的,由国家出让矿业权的方式退出,相关收益按规定比例分成;对于合作项目,基金通过权益转让方式退出,相关合作方享有优先购买权。“中央地勘基金发挥衔接公益性地质工作与商业性矿产勘查的纽带作用,加强社会资本引导拉动。除国家统一部署项目外,不参与投资社会资本愿意独立承担风险的勘查项目,避免对社会资本产生挤出效应。”程利伟说,初期的基金投资,分担了社会资本的风险,是一次投资拉动。找矿有了成果,基金退出,社会资本追加投资,又形成了一次拉动。因此退出机制也是对社会资本的二次拉动。(王立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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