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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将告别全民低电价时代 电价实行分档递增

来源:中国经济网
2010年10月09日15:36
  9日,中国国家发改委公布了《关于居民生活用电实行阶梯电价的指导意见》的征求意见稿。今后,中国将按照城乡居民每月用电量的多少分为三档,电价实行分档递增。

  国家发改委有关负责人介绍说,今后中国居民用电价格总体上要逐步反映用电成本,同时兼顾不同收入居民的承受能力;保证大多数居民电价基本稳定;用电少的居民少负担,用电多的居民多负担。

  该负责人表示,长期以来,中国对居民电价采取低价政策。近年来,中国能源供应紧缺、环境压力加大等矛盾逐步凸显,煤炭等一次能源价格持续攀升,电力价格也随之上涨。

  但居民价格的调整幅度和频率均低于其他行业用电,居民生活用电价格一直处于较低水平。从而造成用电量越多的用户,享受的补贴越多;用电量越少的用户,享受的补贴越少。该负责人认为,这没有体现公平负担的原则,也不能合理体现电能资源价值,不利于资源节约和环境保护。

  对居民用电实行阶梯电价政策,是世界各国为应对能源价格高涨而采取的普遍做法。由于能源价格持续上涨,欧洲各国2003年到2009年间,工业电价年均上涨约10.47%,居民电价年均上涨约8.05%。自2004年以来,中国销售电价共调整6次,累计每千瓦时上调13.43分钱,年均上涨约4%。

  2009年,中国工业电价平均为每千瓦时0.56元人民币,是美国、日本、英国等27个国家和地区电价平均值的69%;居民电价平均为每千瓦时0.48元。居民用电的供电成本要高于工业用电,国外居民电价一般是工业电价的1.5到2倍,但中国居民用电价格低于工业电价。 (来源:中国新闻网)
(责任编辑:思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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