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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老大股东翻脸 ST汇源办公楼遭殃被非法拆除

来源:中国证券报
2010年10月12日17:11
  重组搁浅的ST汇源今天披露,10月9日上午,公司位于成都市高新西区西芯大道5号的一幢三层办公楼在国庆期间被无故非法拆除,公司可能因此损失1100余万元。

  据披露,该房屋建筑面积4169.9平方米,截至2010年9月30日账面净值1152万元,房屋因公司与中国信达资产管理公 司成都办事处担保合同纠纷一案被四川省高院于2009年3月10日查封,同时房屋所在地块已抵押给农行成都市锦城支行用于公司流动资金贷款担保。由于生产经营需要,公司各职能部门已于2010年8月从该办公楼搬迁至距生产场地较近的地址办公,该办公楼设施设备已全部拆除,为空置房屋。

  拆除该办公楼的是公司原控股股东汇源集团,9月6日,汇源集团致函现控股股东明君集团,称拟将该办公楼移至同一地块距现址120米处重建。明君集团9月10日复函汇源集团,表示拆除办公楼需满足三个条件,即解除法院对该资产的查封、取得农行同意该抵押物拆除的同意函或解除该抵押、履行上市公司审批程序。但截至10月9日,公司董事会并未收到明君集团关于提议拆除该办公楼的提案。

  由于该拆除行为非公司自身行为,公司因此会遭受相应财产损失。公司于10月9日下午就该事件向四川证监局报告,并向公司所属辖区公安机关成都市公安局高新区分局西区派出所报案。此外,公司董事会紧急召开临时会议,对经营层上报的后续解决措施进行审议并形成处理方案,公司表示,该事件对公司目前的经营不会造成影响,但可能造成公司账面资产损失1152万元。

  值得注意的是,明君集团此前与汇源集团的关系十分“友好”,并主动放宽重组期限。2009年4月20日,ST汇源停牌重组,随后,汇源集团与明君集团签署协议,后者将受让4000万股权,占总股本的20.68%。明君集团表示,计划在未来12个月内继续增持股份,并通过资产置换方式进行重组,双方约定,如明君集团重组事宜未能在2010年3月31日获证监会核准,应向汇源集团支付与目标资产评估值等值的现金,目标资产交付日期最晚不得迟于2010年4月30日。

  2009年5月19日,ST汇源突发公告称,因相关条件尚不成熟,经各方协商,决定暂时中止筹划本次资产重组事项。今年4月28日,眼见当初协议约定的时间大限已过,三方签订了补充协议书,汇源集团作出妥协,并没有因超过期限而要求明君集团支付目标资产的现金对价。

  然而,半年不到,双方的关系“急转直下”,导火索是颇为意外的“办公楼拆除事件”,汇源集团欲重建该办公楼的目的颇为蹊跷,而从明君集团的角度看,双方关系的闹僵是否与重组有关以及是否会影响今后的重组尚有待进一步检验。

  目前,汇源集团仍持有ST汇源496.34万股,占总股本的2.57%。

  作者:彭飞 (来源:海证券报)
(责任编辑:思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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