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业竞争是当代经济生活的常态,本无可厚非,但竞争有竞争的法则、规矩。 360和腾讯两个互联网巨头间关于“隐私保护”的混战再度升级,360一方面升级“隐私保护器”,并发布“用户隐私白皮书”,矛头直指腾讯;而腾讯则针锋相对,称360的做法“在于污蔑腾讯QQ”。
腾讯的QQ等四种被360指责为“侵犯用户隐私”的软件,是中国普及率最高的即时聊天工具;而360系列的安全卫士、杀毒软件等,则因为其全免费的服务方式和方便简练的特性,成为近年来普及速度最快的家庭网络安全软件,如今前者被后者指责为“扫描用户硬盘隐私”,而后者则被前者称为“无端污蔑”,并反指为“也在做同样的扫描”,倘两者所指为虚,未免滋扰甚广;倘两者所指为实,则受害者也实在太多了。
从“战火”燃起伊始,360和腾讯的软件就不停用强制启动、强制跳出窗口,甚至提示删除对方软件的形式,试图强行影响用户对对方软件的印象,甚至企图强迫用户在两家软件中“二选一”,这不但令许多用户感到不便、不快,还让不少正在进行工作、学习和娱乐操作的用户,因这些驱赶不尽的骚扰而受到影响,干扰了正常的工作、学习和生活秩序。一些用户为避免受到这些骚扰,避免因这些骚扰而造成不必要的损失,不得不关闭部分360或腾讯软件,以免二者之争,殃及池鱼,但这样一来,正常的联系、交际受影响不说,某些电脑还会因防护墙的关闭,而直接暴露在“复杂病毒环境”之下,如此一来,两家打着“保护用户利益”旗号的软件巨头,实际上做的,却是不顾甚至损害用户利益的事。
商业竞争是当代经济生活的常态,原本无可厚非,但竞争有竞争的法则、规矩,最基本的法则和规矩,就是这种“商战”不应把广大用户、网民劫为人质,用作掩体和沙包,不应通过损害用户、网民利益,人为制造用户、网民上网不便的手段,来打击竞争对手的市场利益和市场形象。
360和腾讯相互间的攻讦,涉及许多专业性、科学性和法律性的概念,如什么是用户个人网络隐私,扫描用户硬盘究竟在什么情况下可被判定为侵犯个人隐私;如双方的相互攻讦究竟孰是孰非,倘各自有是有非,哪些是、哪些非,这些都应该有个“说法”。当代社会是法律社会,也是公平社会,“说法”应来自权威主管部门和司法机关,而不能由竞争对手采用非法律手段下结论,判“私刑”。
不仅如此,面对360“扫描用户硬盘文件”的指责,腾讯方前后说法反复含糊;而面对腾讯“360软件也在扫描用户硬盘文件”的反唇相讥,360一方面并未否认,另一方面又声称这是“必要的”、“不损害用户隐私的”扫描,很显然,这样的公案,它们两家谁说了也不能算,普通用户也无从分辨,惟有期待有关方面牵头,让法律和专业界介入,并作出公正、权威的仲裁和判决。
不管怎样进行商战,用户的利益始终应该是第一位的,对此,两家公司必须记住,有关主管部门、司法机关和权威机构也理应出手了。 (作者系旅加学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