截至2009年底,北京男性老年人口108.8万人,占48%;女性老年人口占52%。全市417名百岁老年人中男性115人,女性302人,即每10万户籍人口中有3.3名百岁老年人。到2009年底,按15至59岁劳动年龄人口抚养老年人口计算,本市老年抚养系数为25.3%,也就是说,约4个劳动人口抚养1个老年人口。
到2009年底,本市纯老年家庭人口41.5万人,占老年人口总数的18.3%,比上年增加3.3万人。纯老年家庭是指家庭全部人口的年龄都在60岁及以上的家庭,包括独居老年人家庭、夫妇都在60岁及以上的老年人家庭、与父母或其他老年亲属同住的老年人家庭。 (来源:北京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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