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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0城市9月房价环比涨0.5% 北京同比涨11.4%

来源:新京报
2010年10月16日09:47

  环比涨幅持平为零保持了两个月后,昨日,国家统计局发布的数据显示,9月房价环比又开始增长,全国70个大中城市房屋销售价格同比上涨9.1%,环比上涨0.5%。其中北京房价同比涨11.4%,环比涨0.2%。三亚同比涨幅达50.3%居首位。

  本报讯 (记者张静 胡红伟)环比涨幅持平为零保持了两个月后,昨日,国家统计局发布的数据显示,9月房价环比又开始增长,全国70个大中城市房屋销售价格同比上涨9.1%,环比上涨0.5%。其中北京房价同比涨11.4%,环比涨0.2%。三亚同比涨幅达50.3%居首位。

  9月同比涨幅回落最小

  从同比来看,今年以来,全国70个大中城市房屋销售价格涨幅逐渐下降。4月份,同比上涨12.8%,超过3月的11.7%,再创历史新高。自4月中下旬,“新国十条”等系列调控措施出台后,同比涨幅逐渐收窄,8月和9月的增幅均已经回落到个位数。

  但是从涨幅回落的情况来看,9月比8月的涨幅仅仅回落了0.2个百分点,是自从4月增幅回落以来的最小水平。

  统计数据还显示出价涨量增的趋势。前三季度,全国商品房销售面积6.32亿平方米,同比增长8.2%,增幅比1-8月提高1.5个百分点。

  北京环比低于全国水平

  房价月度环比数据更能反映价格的短期波动情况。数据显示,自从4月中下旬调控之后,5月的环比涨幅0.2%,比4月回落1.2个百分点,6月出现了首个环比下降,幅度为0.1%,当时各界认为调控已经对房价产生效果。但是这种下降趋势并没有延续,7、8月环比均为持平。而在9月则再现了环比上涨。

  从类型来看,新建住宅销售价格环比上涨0.5%,二手住宅销售价格也环比上涨0.5%。从城市来看,北京环比上涨了0.2%,低于全国0.5%的水平。但一些二线城市涨幅高于平均水平。

  ■ 声音

  “高房价控制人口膨胀”

  房产学会人士称,在北京生活起来不能太容易

  本报讯 (记者张静)中国房地产学会副会长、北京大学房地产研究所所长昨日接受人民网访谈时表示,“高房价控制人口膨胀”的观点有其合理性。他还认为,多城市推出限购令可能导致投资性需求转移,未限购区域或会出现恐慌性购房。

  中国房地产学会执行会长、北京房地产学会常务副会长陈贵日前撰文称,高房价、高租金和高生活成本,是控制北京等特大城市人口无序膨胀的唯一生态门槛。陈贵说,北京想成为国际化水平的都市,马路上的车子档次不能太差,人的素质整体水平不能太低,生活起来不能太容易。

  此言论一出随即遭到网友炮轰,有评论认为,人口膨胀确是北京之类的大城市面对的大难题,但问题首先在于大城市的发展规划,资源和政策过度集中在大城市才造成人口膨胀。

  陈国强昨日表示,“用高房价控制人口膨胀”有其合理性,同时也有极端性。他说“高房价对于任何一个城市来说,都是一把双刃剑。”房价过高会影响到城市的商务成本和竞争力。另一方面,房价的确架设了一个门槛,让外来的人口考虑是否进入像北京、上海等一线城市。

  对此,复旦大学住房政策研究中心执行主任陈杰认为,这个说法过于片面,高房价与人口无序并没有直接联系。一个城市中不仅有高收入阶层,也有收入低的体力劳动者,他们同样在为城市创造财富,这点不能忽略。而且,低收入者大多是租房住,高房价对他们并无太大影响,反而会影响到中高收入者,“高房价会导致中间人才流失,容易造成城市产业空心化。”

  ■ 专家观点

  “四季度下跌可能性大”

  北京中原地产三级市场研究总监张大伟分析,经过第一轮调控,房地产在9月份出现了明显的量价齐涨的现象。消费者认为前期调控政策的力度虽大,但是实际效果相比力度不成正比,这使得购房者认为价格下调的空间不大,所以出现了9月份楼市的再次上涨。

  张大伟分析,不过,随着第二次调控的展开,有望避免非理性反弹的蔓延。预计市场连续几个月的回暖势头将被压制,成交量有所下挫、价格上涨趋势也会止步。预计10月份,五大一线城市二手住宅成交量环比将出现2-3成下降幅度,整个第四季度房价再度下跌可能性越来越大。

  “执行限购令可立竿见影”

  中国社科院金融研究所金融市场研究室副主任尹中立昨天在接受本报记者采访时表示,9月份大中城市房价环比出现0.5%的上涨是一个不好的苗头。他分析,9月29日及时出台新调控政策,是赶紧给各地刚蹿出来房价上涨的小火苗浇一盆冷水,非常及时。

  他认为,各地限购令如果能够执行到位,就能起到立竿见影的效果。但是,就房价长期走向而言,由于受到经济增长速度以及货币增长等多方面因素的影响,难做判断。

  本报记者 胡红伟 张静

  ■ 提醒

  住房城乡建设部要求,开发商、房产经纪应标示限购令

  违规购多套房购房者有重大风险

  据新华社电 住房城乡建设部有关部门负责人15日表示,有的城市由于个别购房人超出当地规定的家庭限购套数,新购住房无法办理合同备案或房地产登记,引起了一些经济和法律纠纷,给购房人带来了重大风险。

  针对这种情况,住房城乡建设部有关部门负责人郑重提醒:房地产交易各方参与人应当详细了解房地产调控政策,重点是本地区限购住房套数的相关规定,防止因对政策的不了解而产生经济和法律风险。

  家庭住房情况应如实申报

  房地产销售机构要加大对限购措施等调控政策的告知力度。房地产开发企业、房地产经纪机构应当在销售现场、经营门店显著位置标示限购措施的主要内容,并加强对员工管理和培训。房屋销售人员、经纪人员应按照诚实信用原则,如实准确告知每一位购房者相关政策并作出必要的风险提示,避免造成不必要的退房纠纷。

  购房人应当如实准确申报家庭组成情况及住房情况,防止因申报情况与实际不符导致不能办理房地产登记等现象的发生。

  假证购房会造成重大损失

  购房人不要轻信房屋销售人员、经纪人员所谓的“规避建议”或“帮助规避”的承诺,更不要采用假证件、假材料等方式购买住房。这类购房行为会造成购房家庭重大经济损失。购房人对于限购等政策不明时,应通过正当渠道向当地主管部门咨询;发现违法违规售房行为的,应及时向有关部门举报。

  这位负责人还要求,各相关城市房地产主管部门应加大对房地产调控政策的宣传力度,尽快细化和完善有关限购的具体措施和核查程序,完善房屋买卖合同网上备案制度,加强对房屋销售环节的监管,严肃查处房地产开发企业和房地产经纪机构违法违规行为,规范房地产市场秩序。

  ■ 政策

  广州每家只能新购一套房

  未满18岁的人士不能单独购买商品住房

  据新华社电 广州15日正式出台了“限购令”,规定广州户籍家庭和常住家庭(家庭成员包括夫妻双方和子女,常住就是提供在本市一年以上的纳税证明和社保证明)只能新购一套商品住宅,而未满18岁的人士不能单独购买商品住房,以限制不合理需求,遏制房价过快上涨。

  15日,广州市房管局、人民银行广州分行、广东省银监局、广州市地税局4部门联合印发了《关于贯彻住建部等部委宏观调控政策促进广州市房地产持续健康发展的意见》,并将采取4方面措施,以巩固广州楼市调控成果,强化调控。

  广州房管局新闻发言人黄文波解释说,“在广州的调控政策中,我们跟其他的地方还是不一样。例如广州市提出了未满18岁的人士不能单独购买商品住房,我们认为未成年人单独购买商品房是不合理需求,是一种超前的消费需求,这种超前消费应该得到抑制。”

  在遏制不合理的住房需求的同时,广州市还将严格贯彻国家差别化住房信贷政策。其中对第二套房贷首付比例不得低于五成,贷款利率不得低于基础利率的1.1倍;第三套及以上房贷全面停贷。同时,住房公积金同步实行差别化信贷政策。

  此外,广州市还将加强土地增值税调控,其中对定价过高、涨幅过快的楼盘,广州市地税局会同房管局密切关注,重点对其进行土地增值税清算和稽查。同时,扩大住房保障力度。

  

(责任编辑:曹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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