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区域性草原生态补偿定调

来源:21世纪网-《21世纪经济报道》
2010年10月18日22:42
  继林业之后,草原成为我国生态补偿制度在国家层面上的又一突破。

  10月12日,在温家宝总理主持召开的国务院常务会议上,会议决定,从2011年起,中央财政每年安排资金134亿元,在内蒙古、新疆(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西藏、青海、四川、甘肃、宁夏和云南8个主要草原牧区省(区),全面建立草原生态保护补助奖励机制。

  资金管理难题

  那么,这134亿元专项资金到底由谁来管?记者了解到,可能会参与争夺的部门主要由国家林业局、农业部和环保部。

  本报发现,尽管草原的主管部门是农业部,但国家林业局里面很早就成了退耕还林(草)工程管理办公室,这个办公室涉及到很多与草原生态相关的内容。因此国家林业局可能会参与进来。

  更大的冲突还在农业部和环保部。“双方可能要为此"打架"。”中国农业大学人文与发展学院教授靳乐山对记者分析。

  他认为,农业部尽管也有分管生态的部门,但其主要职能还是抓农业生产,那么它如何处理生产职能与生态职能遇到冲突?如果由它来管理这笔生态补偿基金,人们有理由怀疑,这笔钱的去向可能会出现问题。“当然农业部管也有它的好处,就是在内部协调比较便利。”

  而如果交由环保部来管,其好处在于它的主要职能是环保生态,不会受到生产职能的约束,容易大力推进这项工作;其弊端在于,一旦涉及到与农业部的协调问题,可能会遇到部门协调或者配合不利的老问题。

  环保部与资源主管部门之间的冲突,在林业领域也发生过。记者了解到,最早推动林业生态补偿的是环保部,国家林业局是在后面,但自1999年推起实施的退耕还林专项资金,最终交由国家林业局来管。

  “管理主体问题的解决,有待国家立法的进一步确认。” 刘某承说。据一位参与草原生态补偿政策制定的专家对本报透露,“这134亿元主要是由农业部争取的,由他们来管的可能性很大。”

  资金渠道有待拓宽

  单靠每年134亿元的财政补贴,也不是长久之计,“补到什么时候为止呢?因此在国家补贴之外,市场的或者社会的资金渠道也需要探讨。”中国环境规划院生态环境部主任张惠远认为。

  根据林业的生态补偿实践来看,目前还是以国家补贴为主。拓宽资金来源渠道成为普遍呼声。

  但“由于林业的产权并不清晰,所以市场融资渠道并不畅通”。国家林业局的一位官员对记者表示,“在市场渠道方面,我们成功地启动了中国绿色碳汇基金会。”

  “草原也具有固碳功能,开发草原碳汇也值得决策者关注。”中国草学协会秘书长、中国农业大学教授王堃对记者说。

  此外,张惠远补充,“生态补偿基本制度在国家层面还没有完全明晰,因此实践中的生态补偿五花八门,但大多数都是短期机制,而非长效机制”。在诸多短期机制之间,还存在是否重复建设,以及相互之间如何协调的问题。

  例如,在青海,既存在区域补偿和重要功能区的补偿,也存在像林地和草原这样的生态系统服务补偿,这些补偿项目之间需要取得一定的平衡。

  而长效机制的建立有待国家层面的政策的明晰。本报记者了解到,从今年6月,国家发改委调研小组已展开《生态补偿条例》起草工作的前期调研,并有望在明年年底出台。
(责任编辑:钟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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