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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监会启动代理人队伍改革

来源:大洋网-广州日报 作者:纪晨璐
2010年10月22日07:25

   鼓励保险公司逐步分流销售职能

  鼓励保险公司投资设立专属保险代理机构或者保险销售公司

  鼓励包括外资在内的各类资本投资设立大型保险代理公司和保险销售公司

  本报讯 (记者纪晨璐)保监会日前发布《关于改革完善保险营销员管理体制的意见》(简称《意见》),标志着国内保险营销员管理体制改革工作正式启动。

  保险投诉居高不下

  作为新兴保险市场,中国保险业保费收入屡创新高,代理人队伍规模也不断扩大,但围绕代理人队伍的问题也层出不穷。

  据了解,目前各保险公司采取的是大进大出的粗放保险营销运行机制,代理人流动率很高,而且从业人员素质参差不齐,直接导致各类保险投诉居高不下。与此同时,保险营销运行机制以及保险营销队伍管理模式在某些方面与现有相关法律法规要求不相适应。此外,对代理人的基本利益保障也不充分。

  基于上述原因,自2009年起,中国保监会将保险营销员管理体制改革确立为重点工作。

  鼓励专业中介销售

  业内人士告诉记者,保监会此举是想与国际市场接轨。在国外成熟市场,保险公司主要致力于产品研发,而销售功能则主要由各种专业中介机构实现,功能区分明确。

  保监会在《意见》中指出,鼓励保险公司通过专业保险中介渠道逐步分流销售职能,集中力量加强产品服务创新、风险管理、资金运用。

  与此同时,《意见》鼓励保险公司投资设立专属保险代理机构或者保险销售公司。鼓励包括外资在内的各类资本投资设立大型保险代理公司和保险销售公司,稳步提高承接保险销售职能的能力。

  全面改革时机未到

  保监会有关负责人表示,从保险业发展和营销队伍管理的现实需要来看,全面改革的时机尚不具备。据介绍,目前保险营销是寿险业最主要的业务渠道,短时期内尚难找到一条有效的替代渠道,保险公司仍需依托现有机制落实对保险营销队伍的管理和约束。

(责任编辑:姜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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