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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积金新政剑指“非刚需” 精准打击投机性购房

来源:中国证券报
2010年11月04日04:45

   住房城乡建设部、财政部、人民银行、银监会3日联合印发通知规定,第二套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首付款比例不得低于50%,贷款利率不得低于同期首套住房公积金贷款利率的1.1倍。停止向购买第三套及以上住房的缴存职工家庭发放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业内人士指出,这意味着个人住房贷款已全面收紧,改善性购房需求和投资性购房需求都将难以获得信贷杠杆的支持。

   我爱我家副总裁胡景晖认为,“公积金新政”首次对利率和首付比例进行差别化,并对改善性购房的标准做了严格界定。如果购房者家庭现有人均住房面积高于当地平均水平的,再次购房,也将无法获得公积金住房贷款。

   不过,调整后,90平方米以下住房仍能享受公积金贷款二成首付。这表明,刚性需求依然受到政策保护,首付能力有限的自住型首套房置业者还将获得政策支持。根据21世纪不动产的数据,10月以来,通过公积金贷款购房的置业者所占比例出现大幅上涨。在北京,10月完成二手房交易的置业者中,约30%是通过公积金贷款。其中,超过一半的置业者并非是首套房购买者。

   分析人士认为,自今年4月新“国十条”出台以来,信贷政策日趋收紧的主要目的便是遏制投机性购房。此次公积金贷款政策调整,堵住了利用贷款进行炒房的最后渠道。中原地产分析师张大伟指出,此次公积金贷款与商业贷款同步提高利率,并差别化对待不同的购房者,将更加精准地打击投机性购房需求。

   据测算,如利用公积金贷款购买“超标”二套房,贷款80万元、20年期将多增加利息支付4.15万元,月供相应增加172元,直接增加贷款人的资金成本。21世纪不动产市场总监林蕾表示,这一轮楼市调控的严厉程度已超过2007年,预计市场成交量将进一步萎缩,未来3个月内房价可能出现松动。

  

(责任编辑:姜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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