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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行3.3万元存7年不翼而飞 银行认定储户已取款

来源:汉网-武汉晚报
2010年11月04日16:37

  7年前在银行里存了3.3万元,如今要取的时候,却被银行告知:钱已经被客户自己连本带利取走了。昨日,市民梁先生向本报新闻110反映了他遭遇蹊跷事。

  昨日,梁先生向记者出示了一本工商银行的“定期一本通”存折,这是他2002年12月17日在工商银行满春路营业所办理

的。

  记者发现,这本办于2002年的存折上没有“余额”一栏,上面的账务明细一直记录到了2004年12月18日,这期间梁先生总共存入了3.3万元,取款记录加起来不足千元,他解释:“我每次取款只取利息不取本金,所以这些年下来存折里应该还有3.3万元,但是最近银行却告诉我存折是空的!”

  梁先生与妻子回忆了许久,也无法想起什么时候取过本金,便找到银行讨说法,银行向其出示了2张取款记录单的复印件,上面盖有工商银行汉正街支行公章,一张日期为2004年12月17日,另一张日期模糊无法辨认,并认定梁先生已经取走了存款。

  汉正街支行客户服务部的一名汤姓负责人解释,梁先生的这本存折属于“利随本清”存折,一旦取了利息本金就会同时返还,虽然存折上没有“余额”栏,但也能说明本金已被取走。

  然而,梁先生对银行的解释提出了两大疑点,他的存折在通存通兑栏上标注了“本”字,这代表这本存折仅能在满春路营业所办理业务,银行却出具的是“汉正街支行”的取款记录,明显有误;账户明细中仅2004年12月18日有取款记录,银行出具的记录单时间上也有误。

  对此,银行解释,2004年12月份满春路营业所已被拆除,满春路的业务被转移到了汉正街支行,所以才加盖“汉正街支行”公章,银行的汤姓负责人说:“我们有他的资金流向记录,可能是时间长了,梁先生自己记错了!”

  梁先生却不认为是自己“失忆”了,他表示将通过法律手段追讨自己“丢失”的存款。戴维

  

(责任编辑:钟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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