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在公司上市半年内离职,18个月不得减持
深圳证券交易所(深交所)昨日发布《关于进一步规范创业板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买卖本公司股票行为的通知》(下称《通知》),对创业板上市公司董监高离任后减持行为提出了进一步的要求。
新规提高减持门槛
《通知》表示,上述人员在首次公开发行股票上市之日起六个月内(含第六个月)申报离职的,自申报离职之日起十八个月内不得转让其直接持有的本公司股份;在首次公开发行股票上市之日起第七个月至第十二个月之间(含第七个月、第十二个月)申报离职的,自申报离职之日起十二个月内不得转让其直接持有的本公司股份。
《通知》还鼓励上市公司董监高追加延长锁定期、设定最低减持价格等承诺;要求保荐机构重点关注上市公司董监高离职情况,督导董监高履行其承诺,并对董监高限售股份上市流通的合规性进行核查。
深交所表示,上述规定兼顾了保持创业板公司管理层稳定和董监高股份转让需求之间的适度平衡,有利于加强对创业板上市公司董监高买卖公司股票行为的监管,保持管理层和核心技术人员的稳定,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
按照此前深交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以及《公司法》第142条规定,在职的上市公司高管股东,其所在公司须上市满一年,且每年减持该公司股份数量不超过自身持有数量的25%。而对离职高管,在6个月后12个月内,减持公司股份数量不得超过持股总量的50%,在12个月期满后,则全部解锁。
无法完全抑制减持
“按交易所此前的规定,在职高管如果要将手中的股权全部抛售,需要4年时间,而且还要受到信息披露窗口期的限制(如定期报告披露前一个月内禁止买卖股票);对于离职的高管来说,仅仅需要一年多的时间。”一位上海券商研究员在接受早报记者采访时坦言,此前上市公司高管套现的一个好选择就是在公司上市半年后辞职,而当辞职满半年时,公司也上市满一年,也就能多卖25%持股。
据此前不完全统计,创业板推出近一年来,共有33家公司的67名高管辞职,其中,持有股票的有22人。这22人中,又有两种情况不解除锁定,第一种是作为控股股东本身已承诺锁定三年;第二种情况是辞去原职之后仍兼任董事、监事或高管,也不解除锁定。
“《通知》一定程度上表达了管理层的一个期望,对高管减持会有一定抑制作用,但无法完全控制。”华鑫证券分析师李宁认为,高管真想转让和减持股份可以通过许多途径,比如质押股权、个人人之间的协议转让等。
另一位券商分析人士则表示,此次提高减持门槛或许只是深交所向国际成熟交易所接轨所迈出的一步,相信后续对于上市公司上市前期以及上市后高管减持的披露规则,交易所还会有更多更细化的方案举措出台。
宣告重组方案的
友谊股份、
百联股份昨日复牌直冲涨停板,而在香港联交所上市的联华超市突然停牌。知情人士透露,停牌原因可能是对友谊股份吸收合并百联股份一事的信息披露环节存在问题。
(责任编辑:姜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