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银行年底前需清退保险公司驻点人员

来源:财新网 作者:鲍有斌
2010年11月08日21:26

  解决当前商业银行网点部分销售人员流动性大等问题

  银监会正式下发通知,要求银行年底前清退保险公司驻点人员,解决当前商业银行网点部分销售人员流动性大等问题。

  11月8日,银监会网站发布了《中国银监会关于进一步加强商业银行代理保险业务合规销售与风险管理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

  依照《通知》,在今年12月31日之前,商业银行必须清退保险公司派驻其网点的的销售人员,每家网点合作的保险公司原则上不得超过3家,超出部分需向当地监管部门提出申请并做原因阐述。商业银行在《通知》印发之前的银行代理保险业务,应按《通知》要求予以相应的整改和规范,并将相关情况报送当地银监会派出机构。

  银监会相关负责人介绍说,此举旨在解决当前商业银行网点部分销售人员流动性大等问题,防止由于片面追求短期收益而引发销售误导,损害客户利益,影响商业银行正常经营。

  商业银行要在总行层面制定统一的准入、退出和持续性合作的相关规定,对合作的主体、方式和内容进行统一管理,每个网点合作的保险公司原则上不得超过3家,保险公司宣传材料上不得出现银行标识。

  《通知》要求,商业银行应对客户详细地如实提示保险产品的特点和风险,不得将保险产品与储蓄产品等其他产品混淆销售,不得做简单类比,不得夸大保险产品收益;商业银行在代销保险过程中,不得以 中奖、抽奖、回扣或者送实务、保险等方式进行误导销售。

  对于投资连接险等复杂保险产品,《通知》要求商业银行应建立客户风险测评和适合度评估制度,对于评估后不适合客户购买的,应建议不要购买,不得主动推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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