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泛滥的梅特卡夫定理

来源:第一财经日报
2010年11月11日02:12

  持续两周多的3Q事件稍稍平息下来。但这场通过胁迫用户、以用户利益为筹码爆发的商战,有可能真正刺激起本土互联网业的反垄断意识,就像微软与网景上世纪90年代的商战引发的效应一样。

  “这种矛盾,至少目前我看不到任何能够真正解决的途径。”IT产业观察人士刘兴

亮对《第一财经日报》说,3Q商战已经成为互联网业“三聚氰胺”。

  不过,刘兴亮并没失去乐观,甚至为恶斗中透露的垄断行为辩解说,这是一种“透明的垄断”,至少说明互联网世界开放的价值。

  垄断成因:

  梅特卡夫定理继续泛滥

  刘兴亮为什么对解决这类问题比较悲观呢?他的理由是,这是一个产业发展的模式与规律,初期的本土互联网基本上就是一种注意力经济。

  “你可以回忆一下10多年来中国互联网企业发展的过程,基本上就是追求规模,流量、点击量、注册用户就是核心诉求。”他说,目前这一趋势依然明显。

  记者1996年秋天触网,经历过过去10多年互联网规模化历史。其中记忆犹新的是当年亿唐网络在全国掀起的疯狂的营销战,为了提高流量,它不惜投下重金,以寻宝等活动大规模地促销。当年,它的广告一度飘满上海许多高校的林荫道。而当时更多的竞争对手,包括早期的新浪、搜狐、网易、TOM等门户,则以免费电邮、新闻组、同学录、免费游戏等服务拉拢用户,提高流量。

  当年,在门户网站之间,还爆发过互相揭短事件,某家门户揭露另一家门户借助第三方公司恶意刷屏,还虚造流量。直到2004年,搜索引擎百度为了增加流量,增强入口经济,还重金收购了hao123,这一业务创造的流量至今占其总流量的近15%。

  近3年来,由于博客、微博兴起,它几乎成了门户之间争夺流量的利器,新浪博客所创流量早已超过原业务所创流量。这曾让搜狐等十分紧张,有段时间,搜狐市场人员甚至采编人马一个劲地逢人便推送一些注册链接。

  这种追求流量、用户数的举动,覆盖了几乎所有细分领域,包括已成大气候的电子商务。阿里巴巴、淘宝、京东方等,至今仍将会员数量、流量当做最核心的财务数据。当京东商城去年遭遇亏损质疑时,创始人刘强东甚至表示,公司一定要先越过规模门槛,然后再求其他。

  腾讯自然没有错过10年来的规模化扩张。它的用户数从早期几千人已发展到如今6亿以上,超过了全球其他所有即时通讯对手的总和。刘兴亮说,这种规模化速度,让那些仍在活跃的传统行业的百年巨头,都难望其项背。

  前日,英特尔亚太研发总经理梁兆柱以微软视窗为例对本报说,软件与互联网企业本身都具有媒介属性,规模化的速度远比传统企业快得多。而且,一旦达到一定规模,形成的依赖感会更强。

  这显然也是梅特卡夫定律效应的延续。这个以以太网络发明者梅特卡夫命名的定理,含义是,网络的价值与互联网用户数的平方成正比,用户越多,网络价值便愈大。因为,他们能够创造更多流量,增加更多用户。

  刘兴亮说,用户规模是互联网企业吸引广告客户的基础,事实上,注册用户本身还直接能为企业带来收益,比如阿里巴巴,多年来,会员费一直是其主要收入来源之一。

  “以前的发展模式现在确实到了急需变革的关键时刻,不能老是依赖单一的规模,用户增长早晚会出现边际效益递减,还是要更多关注内在体质。”他说。

  无法根除的3Q矛盾?

  腾讯、360的市场地位已经确立,这种优势可以说是垄断的条件之一,但是,较高的市场占有率和市场规模,并不等于垄断行为。只有它们滥用这种地位,损害用户或消费者的利益,才能构成垄断行为。

  市场不是一个纯粹、完美的世界,企业肯定要追求商业利益。那些原本领先的巨头,一旦面临市场份额被蚕食,很容易突破商业伦理,甚至不惜违反法律,依靠商业手段打击对手,从而形成垄断。

  那么,如何才能消除这种垄断行为,甚至做到预防呢?

  刘兴亮说他看不到任何解决的办法。“指望马化腾、周鸿祎自律吗?靠不住。他们难道不知道企业行为伤害了用户吗?他们当然知道。”他说,现在只能由市场缓慢地自我修复。

  丝毫不作恶的企业确实不存在,号称不作恶的谷歌早有许多恶行。

  法律和行政力量可能是民众首先想到的解决方式。刘兴亮说自己过去十分排斥行政力量,但这次3Q事件演进实在挑战公众底线,此时唯有行政力量进场才能尽快平息,即便是副西药,治标不治本,也要暂时防止矛盾激化。

  自律与法律之外是否还有其他力量?正在倡议分拆腾讯的民间反垄断联盟秘书长、律师姚克枫对《第一财经日报》说,中国民间力量也正在发出声音。

  他所在的联盟是由许多职业律师自发形成的松散组织。姚克枫说,过去两年,该联盟针对百度、惠普的垄断或侵权行为发出持续的抗议,尽管无法维护所有消费者权益,但已让许多企业收敛了行为。

  该联盟确实让惠普紧张了几时。去年,当问题笔记本事件爆发后,该联盟曾组织上千用户声讨、起诉。当时,消息人士对本报透露,惠普曾雇佣公关人员,向百度提出要买断联盟某律师姓名,以最大限度地淡化影响。

  “单一的消费者,如果权益遭受损害,很难维权,他会考虑维权成本。”姚克枫说,联盟可代替众多消费者发出声音,集体维权。但他坦陈,要根除垄断,绝不可能。

  那么,这是否意味着,新生的互联网小企业,无法突破这种局面?刘兴亮不这么认为。他说,只要有创新的技术、产品或商业模式,同样可以出头。

(责任编辑:姜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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