搜狐网站
财经中心 > 国内财经 > 区域经济

珠三角:将逐步把非户籍常住人口纳入覆盖范围

来源:第一财经日报
2010年11月12日01:46

  “公共服务一体化”起步

  珠三角地区将在2012年初步实现基本公共服务一体化。广东近日为此成立相关工作领导小组,由常务副省长朱小丹任组长。

  为了解决珠三角9个城市存在的公共服务差距的问题,《广东省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规划纲要(2009~2020年)》出台不到一年,广东近日又出台了《珠江三角洲基本公共服务一体化规划(2009~2020年)》(下称《规划》)。

  《规划》称,基本公共服务一体化是指珠三角公民所享受到的基本公共服务能突破行政区划的界限,逐步实现对接共享,并最终达到同一标准。

  目前,珠三角各市在推进一体化方面仍存在“重经济轻社会”现象,相对偏重于经济合作、产业错位发展、基础设施共建共享等,在基本公共服务和社会管理方面涉及较少。

  因此,广东官方提出,在珠三角区域一体化开局之时,就要彻底转变“重物轻人”的观念,坚持推动经济、社会一体化“两条腿走路”,建立公共事务协作管理的新机制。

  《规划》将珠三角基本公共服务一体化的内容范围界定为公共教育、公共卫生、公共文化、公共交通、生活保障、住房保障、就业保障、医疗保障、生态与环境和现代服务业等十个方面。并提出从资源共享、制度对接、待遇互认、要素趋同、流转顺畅、差距缩小、城乡统一、指挥协调等八个目标路径逐步推进一体化。

  其中最引人关注的是,《规划》率先提出实现常住人口基本公共服务一体化。在实现户籍常住人口基本公共服务一体化的基础上,逐步把非户籍常住人口纳入覆盖范围。

  广东省社会科学院研究员郑梓桢表示,《规划》解决的是基本公共服务的“底线均等”问题,即在基本公共服务领域尽可能使公民享有同样的权利,享受的服务水平大致相当。

  “但是,均等化并不等于绝对平均,不是所有公民都享有完全一致的基本公共服务,而是在承认地区、城乡、人群存在差别的前提下,保障所有公民都享有一定标准之上的基本公共服务,其实质是底线均等。”

  他认为,“一体化规划”解决了基本公共服务“无障碍流动”和“无障碍享有”的问题,“即一体化的基本公共服务可随人在珠三角区域内自由流动,该区域内各级各地相关部门予以承认并给予接续。”

(责任编辑:姜炯)

转发到微博

已转发1

上网从搜狗开始
网页  新闻

我要发布

股票行情行情中心|港股实时行情

  • A股
  • B股
  • 基金
  • 港股
  • 美股
近期热点关注
网站地图

财经中心

搜狐 | ChinaRen | 焦点房地产 | 17173 | 搜狗

实用工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