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有资本金比例由征求意见稿的50%降为35%
在征求意见稿公布一年多后,《水泥行业准入条件》(下称《条件》)出炉。
工业和信息化部(下称“工信部”)昨日发布的《条件》与征求意见稿相比,在一些“硬性指标”方面的准入条件略有放松,但依然严控新增产量,
并更加强调新增项目的环境影响因素。《条件》的出台也有助于加速淘汰水泥落后产能。
这是工信部今年拿出的第二个行业准入条件,《钢铁行业生产经营规范条件》已于7月中旬发布。
去年8月,国务院曾召开常务会议研究抑制钢铁、水泥、平板玻璃、煤化工等部分行业产能过剩和重复建设,“严格市场准入”便是当时提出的明确要求。
部分“硬性条件”略有放松
征求意见稿中提到的“对新型干法水泥比例已经高于70%的省份,每年新增水泥总量应控制在本省上年水泥总产量的10%以内”,并未纳入《条件》,这一变化在业内看来,等于解开了水泥产业发达省份继续发展该产业的“紧箍咒”。
“投资水泥项目的业主,自有资本金的比例不得低于50%”,征求意见稿中的这一条目此前被认为颇具“杀伤力”,而在《条件》中,“50%”这一数字变为“35%”,与既有的行业政策相同。
历史数据显示,资本金比例上调,对于抑制水泥颇起作用。2004年,我国将水泥行业的资本金比例从20%上调到35%,随后的两年,中国水泥行业的投资均出现了负增长(分别为-4.92%和-6.25%)。
此番维持“35%”比例不变,被视为水泥行业的重大利好。
在昨日的A股市场,水泥上市企业全面逆市上扬,其中涨幅最高的海螺水泥(600585.SH)报收26.78元,涨幅7.64%。
此外,根据《条件》规定,今后投资新建水泥(熟料)生产线项目的企业应是在国内大陆地区现有从事生产经营的水泥(熟料)企业。而在征求意见稿中,相应的这一准入条件则是“企业必须在内地有从事水泥生产经营三年以上的经历”。这也在一定程度上为企业投资水泥行业“松绑”。
环保准入更严格
尽管在一些准入条件上有所放松,但《条件》在环境保护准入方面提出了更为严格的要求。
《条件》强调,今后投资新建或改扩建水泥(熟料)生产线、水泥粉磨站等,必须和项目当地的环境情况相适应,而这在征求意见稿中并无体现。
这在一些具体条目中也可窥见端倪。比如,《条件》明确提出,今后中国新建水泥(熟料)生产线要配置纯低温余热发电。
《条件》还提到,对新型干法水泥熟料年产能超过人均900公斤的省份,原则上应停止核准新建扩大水泥(熟料)产能生产线项目,新建水泥熟料生产线项目必须严格按照“等量或减量淘汰”的原则执行。
与征求意见稿“水泥熟料年产能低于人均1000公斤的省份……”的表述相比,人均数字虽略有放松,但指向更加具体。
换句话说,只有新型干法水泥熟料人均产能较高的省份,才不予批准新线,而对于落后产能较多的省份,则完全可以在淘汰落后产能的同时,推进先进产能的建设。如此一来,便不会给国内的水泥落后产能留下生存空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