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报讯(记者 )财政部昨日发布公告,决定下周起发行总额200亿元的第五期凭证式国债。
下周发行的凭证式(五期)国债发行总额200亿元,其中1年期40亿元,票面年利率2.85%;3年期100亿元,票面年利率4.25%;5年期60亿元,票面年利率4.60%。本期凭证式国债发行期为2010年12月6日-20日,各承销机构在规定的额度内发售本期国债。本期国债从购买之日开始计息,到期一次还本付息,不计复利,逾期兑付不加计利息。本期国债为记名国债,以填制“凭证式国债收款凭证”的方式按面值发行,可以挂失,可以质押贷款,但不能更名,不能流通转让。
公告指出,从购买之日起,1年期、3年期和5年期本期国债持有时间不满半年不计付利息;满半年不满一年按0.36%计息。3年期和5年期本期国债持有时间满一年不满两年按1.89%计息;满两年不满三年按2.97%计息。5年期本期国债持有时间满三年不满四年按4.32%计息;满四年不满五年按4.41%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