个人所得税征收历史回顾
我国征收个人所得税的历史并不长,最早于1980年9月开征的。1994年实施新税制后,个人所得税从1993年的46.82亿元增加到2001年的996亿元,年平均增幅高达47.5%,年均增收118亿元,大大高于同时期经济增长速度和税收收入增长速度,是同一时期收入增长最快的税种。
近五年两次调升个税起征点
近五年来,国家两次提高个人所得税起征税线。第一次是2006年1月1日,扣税标准从800元提到1600元,调整的原因是,2005年全国城镇单位在岗职工平均工资每月已达1533.75元,经济发达地区和一些效益好的行业更高,大大超过了我国当时规定的月人均800元的税前扣除限额。调整之后工薪阶层纳税人数占总人数的比例从60%下降至26%左右,财政总体减收280亿元。 新闻链接:个税起征点上调至1600元
第二次是2008年3月1日,个人所得税起征点由1600元提高到2000元。此时,2007年全国城镇单位在岗职工年平均每月工资为2078元。据报道,工薪阶层纳税人数占全国职工人数的比例将由百分之五十左右降至百分之三十左右,财政税收减少约300亿元。。 class=articleLink 新闻链接:个税起征点提至2000元 P>
再度调升个人所得税时机已到
2009年城镇非私营单位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为2728元,据中国社科院财贸所财政室主任杨志勇表示,当前个人所得税的规模每年在4000亿元左右,如果将个人所得税减免额提高到2500元,每年将减少个税规模在几百亿元左右,国家在2009年的财政收入68477亿元,国家是完全可以承担的。
为什么说现有个人所得税是在“劫贫济富”?
我国与大多数国家的所得税税源结构有差别,我国的个人所得税收入的65%来自工薪阶层,而在新加坡,占人口总数20%的新加坡富人贡献了93%的个人所得税,个税基本都由富人承担。在饱受经济危机困扰的美国,奥巴马政府2011年税收计划中的80%,将由年收入逾100万美元的家庭负担。年收入逾100万美元的百万富翁们占美国总人口约2%,而包括中产在内的98%的中低收入者减免税,美国贫富差别得以缩小。 而我国却以“培养全民纳税意识”为名,不采取调高个人所得税起征点的减税计划。
知名财经评论员魏雅华做出了如下的对比:
“奥巴马所划定的中产阶级的界限是:年收入在25万美元以下。月收入在2万美元以下。
而中国所划定的个人所得税起征点的界限是:月收入在2000元人民币。我国年人均收入水平的最新数字为年收入0.3266万美元,月收入仅为272美元。 两者的差别接近100倍,竟如此之大!”
小结
根据我国现有的个人所得税体制,既无助于阻挡贫富分化过大的趋势,也无法达到财富再分配的目的,而所谓的“培养全民纳税意识”更经不起推敲,想想“合理避税”在中国的流行程度,就知道纳税意识没培养出来,反而让人觉得负担过重,劫贫济富,不得不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