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私募基金资产将建监管制度

来源:新京报 作者:郭少峰
2010年12月05日08:56

  证监会主席表示证券投资者基金法将修订

  郭少峰

   本报讯 (记者郭少峰)中国证监会主席尚福林昨日表示,要积极推动基金法律制度的修改和完善,配合有关部门全面修订证券投资者基金法,建立适当的私募基金监管制度。

   上市公司融资超3万亿

   在昨

天举行的第一届“上证法治论坛”上,尚福林透露说,目前我国共有上市公司2026家,历年累计融资超过3万亿元,总市值达到26.43万亿元,有效账户超过1.3亿户。

   尚福林表示,要在扩大中关村园区股份报价转让试点的基础上,尽快出台非商业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份上市的办法,并抓紧研究制定非上市公募公司监督管理办法,确立非上市公募公司监管法律制度。

   尚福林还说,要抓紧制定出台证券期货刑事、民事和行政执法的专门司法政策文件,不断优化资本市场监管执法的司法环境。

   上市公司退出机制将完善

   尚福林表示,要积极推动制定出台上市公司监督管理条例,立足于我国上市公司监管的需要,加强对上市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建立针对性的制度安排,进一步完善市场化并购重组的制度安排,要统筹研究上市公司最实质的改革,进一步完善上市公司的退出机制。

   上海证券交易所副总经理徐明昨天透露,未来要进一步修订和完善证券法。包括完善上市和退市制度,区别不同的发行品种与发行方式,可采取不同的发行审核机制;完善私募发行制度,对私募发行进行界定,明确私募发行的条件和程序,规定私募发行证券转售限制等。

   “上证法治论坛”由上海证券交易所联合北大法学院、人大法学院等共同举办。

  

(责任编辑:钟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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