搜狐网站
财经中心 > 金融观察 > 资本市场

上期所期货保税交割标的物 免征增值税

来源:中国证券报
2010年12月08日05:07

   国家税务总局7日消息,财政部、国税总局日前联合下发通知,上海期货交易所交易的期货保税交割标的物,仍按保税货物暂免征收增值税。通知自2010年12月1日起执行。

   通知称,上海期货交易所将试点开展期货保税交割业务。期货保税交割是指以海关特殊监管区域或场所内处于保税监管状态的货物为期货实物交割标的物的期货实物交割。通知明确,上海期货交易所的会员和客户通过上海期货交易所交易的期货保税交割标的物,仍按保税货物暂免征收增值税。(朱宇)

  

(责任编辑:姜炯)

搜狐财经

1213粉丝

关注

搜狐囧囧

302粉丝

关注

转发到微博

已转发2

上网从搜狗开始
网页  新闻

我要发布

股票行情行情中心|港股实时行情

  • A股
  • B股
  • 基金
  • 港股
  • 美股
近期热点关注
网站地图

财经中心

搜狐 | ChinaRen | 焦点房地产 | 17173 | 搜狗

实用工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