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允许外资独资办医疗机构的问题,绝非文件中说的那么简单,大环境能否支持?谁是第一家?什么时候能出现?我们都在等着看。”一位台湾医疗机构人士说。
12月3日,国务院办公厅向国家发改委、卫生部、财政部、商务部、人力资源与社会保障部等五部委下发了《关于进一步鼓励和引导社会资本举办医疗机构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意见》总共25条,涉及放宽社会资本举办医疗机构的准入范围、进一步改善社会资本举办医疗机构的执业环境、促进非公立医疗机构持续健康发展等多个方面。“新政”能在多大程度上改变民营医疗机构极为弱势的现状,多位行业人士还持质疑态度。
不过,有一点值得外资医院欣慰的是,《中国经营报》记者获悉,根据目前外资医院的情况,进入医保并没有太大障碍。经过相关审查之后,明基、旺旺和厦门长庚医院都已经进入医保试点。
受制于人才之困
今年4月20日,北京清华长庚医院在北京昌平区天通苑奠基,“长庚”两个字在北京出现触动了北京医疗界很多人的心弦。
早在上个世纪90年代,台塑集团创始人王永庆旗下的长庚医疗集团就酝酿着进入内地,第一站就是涉足北京医疗市场。2001年,北京政府公布消息将在海淀区建立一家拥有5000张病床的长庚医院,引起北京医疗界强烈反应,几十名院长联名上书表示反对,最终项目只好作罢。
在北京铩羽的长庚只好转战国内其他市场,最终在厦门建立了一家厦门长庚医院。据长庚医院方面人士介绍,医院目前正式运行不足两年,遇到了诸多问题。
“厦门长庚医院目前还没有赢利。”为长庚集团服务多年,曾担任台湾长庚纪念医院管理中心主任的傅天明说。他表示,该医院建设目前处于第一期,第一期的规划是500张病床,第二期是1000张病床,仅靠第一期的500张病床很难赢利。
但是,长庚遇到的主要问题并非是规模不够大,傅天明表示,长庚在中国发展遇到的主要问题是人才不足,不仅技术人员不足,中高层管理人才尤其不足。
“由于人才不足,厦门长庚医院大量聘用来自台湾的医生,成本比较高。”傅天明认为,聘用来自台湾的医生带来的问题不仅是成本高,而且医生长期处于流动状态,不能和当地患者之间建立长久的关系,影响了当地居民对医生的信任。
中国台湾地区在内地投资比较大的医院还有好几家,比如苏州的明基医院、长沙的旺旺医院。“这些医院都遇到一样的问题,比如明基医院,它所缺的并不是钱,而是人才。”傅天明表示,民营医院唯一的优势就是给的工资相对高一些,但是即便比国内平均水平高出三四倍,和国外同行相比还是差得很远。工资高,税收也高,减去税收,民营医院的高薪会大打折扣。而如果在国营三甲医院工作,虽然表面上工资少一些,但是机会多,工资之外的“灰色收入”也非常可观。两相比较,民营医院的高工资基本上没有什么吸引力。
天坛医院副院长王拥军认为,三甲医院的技术人员和管理人员并不只看重工资,他们更重要的是看中了医院的科研力量。综观国内的民营医院,哪一家有科研能力?如果医生在医院做临床却没有机会搞科研,长远能有什么发展?
“很多医生在到我们这里来之前,会询问职称还能否晋升?可惜,民营医院基本上没有这个机会。”台湾最大的健检集团美兆集团北京体检中心行政院长李萍说。她认为,医生不能多点执业(即在两家以上医院行医)和职称不能得到晋升是限制民营医疗机构发展的主要障碍之一。
12月3日出台的《意见》的起草者对此显然也有考虑,在其中第八、第九条中都有相关规定,其中第八条规定:“医务人员在学术地位、职称评定、职业技能鉴定、专业技术和职业技能培训等方面不受工作单位变化的影响。”
“这样的政策很可能只是走走形式,过去这种相关政策出现了很多,有哪一条最终能落到实处?”朝阳区非公立医疗机构协会会长刘常平这样评价,在他看来,民营医疗机构基本上无法改变在医疗上的弱小地位,甚至发出声音都困难。这点和中国台湾地区的情况不一样,1976年台湾民营医院只占30%,公立医院占了70%,而到了2009年台湾公立医院占30%,民营占70%以上。
在鼓励人员流动上,业内人士纷纷对政策的运作前景表示怀疑。傅天明表示,医疗政策细则需要地方卫生局制定,而地方卫生局的局长一般都是从大医院院长职位上来的,如果医护人员流动不威胁到大医院生存,他们还能表示支持,如果威胁到了,他们能不采取行动?
资源配额之争
在医改方案的“四梁八柱”计划中,第二梁“进一步完善医疗服务体系”中明确,坚持“非营利性医疗机构为主体、营利性医疗机构为补充,公立医疗机构为主导、非公立医疗机构共同发展的办医原则”。行业人士认为,如果民营医疗机构不能壮大,公立和民营之间差距悬殊,就不能形成良好的互补。
“鼓励一些大型外资医疗集团进入中国,它们有很强的资金实力和科研实力,其目的并非只是赚钱,只有这样的企业才能根本改变公立和民营之间的力量对比。”天坛医院副院长王拥军表示,国际上大型医疗集团重视科研,才能吸引到公立医院高层次的技术和管理骨干,长庚集团就是这样的集团,而美国也有多家大型医疗集团,比如克利夫兰大学医疗集团就正在和上海市政府接触商谈进入中国的事宜。
进入中国建立大型医院,必然要购置大型医疗设备,可是根据现行政策,这方面也受限制。傅天明表示,他参与的一家医院需要进一台核磁共振设备,但是当地卫生局不同意,希望外资方能提供核磁共振人员操作证。
“机器都没有进,我们怎么会在国内招聘人员?如果签了招聘合同,机器批不下来,立刻解聘吗?”傅天明比喻说,就像想买一台高级轿车,不会开车也要买并不犯法,关键是在使用时你要查他的驾照。因此,他认为,国家有关部门不应把监督重心放在限制购买上,而要放在监督使用上。
北京美兆体检中心总经理戴明哲也遇到过这种问题的困扰。两年前,他申请一台64排CT,但是卫生部门不批。北京市卫生局不批的理由是不符合合理资源配置。
“医疗资源合理配置是管理公立医院的,防止公立医院盲目购买大型设备造成浪费,但是我们是民营的,跟这有什么关系?”戴明哲反问。
根据卫生部2005年3月实施的“关于发布《大型医用设备配置与使用管理办法》的通知”,其中明确规定,金额超过500万元人民币的设备属于甲类设备,需要向省级卫生厅行政部门提出申请,经省级卫生部门审核后报卫生部审批,而医疗机构在获得《大型医用设备配置许可证》后,方可购置大型医用设备。
戴明哲想购进的设备价值1000万元人民币,受困于政策限制,始终没拿到手。
12月3日公布的《意见》中,分别在第二条和第十一条中有所规定,“调整和新增医疗卫生资源优先考虑社会资本”、“支持非公立医疗机构配置大型设备”,但是,仍然明确规定“非公立医疗机构配备大型医用设备,由相应卫生部门实行统一规划、统一准入、统一监管”,即民营医疗机构大型设备的采购要服从规划。
对此,民营医疗机构人士认为,政府的主要职责是做好监管,如果医改做不到这一点,非要对民营机构的投资也进行规划,不仅将损害民营产业的发展,医改最终也只是一句空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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历年外资医疗机构政策变化
1989年 卫生部制定了《关于开办外宾华侨医院诊所和外籍医生来华执业行医的几条规定》,开始允许外籍医生来华行医。
1997年 针对一些地方越权审批中外合资合作医疗机构以及管理混乱的情况,卫生部又制定了《关于设立外商投资医院的补充规定》,进一步规范外商投资医疗机构的审批工作。
2000年2月16日 国务院办公厅转发了国务院体改办等八部门《关于城镇医疗体制改革指导意见的通知》,为资本进入医疗市场打开了大门。
2000年7月1日 卫生部制定的《中外合资、合作医疗机构管理暂行办法》,规定设立的中外合资、合作医疗机构投资总额不得低于2000万元人民币;中方所占的股权比例或权益不得低于30%,外资获得了可以控股的地位。
2010年12月3日 国务院办公厅发布《关于进一步鼓励和引导社会资本举办医疗机构的意见》,明确提出,允许外资医疗机构独资试点。
作者:刘腾
(责任编辑:思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