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日(12月23日),有消息称,银监会已将金融机构融资平台贷款风险管控情况作为对金融机构监管评级的重要因素。
据悉,银监会还要求银行按照公司治理和内部控制要求,建立平台贷履职评价和问责制度。对融资平台贷款发生严重风险或重大损失的,要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评级反映商行风险状况
为了掌握商业银行的风险状况、提高监管效率并实施分类监管,银监会曾于2005年末发布了《商业银行监管评级内部指引(试行)》,并通过6个单项要素对商业银行进行评级,这些要素包括商业银行的资本充足状况、资产质量状况、管理状况、盈利状况、流动性状况以及市场风险状况。
最后的综合评级结果,是6个单项要素加权平均的结果,单项评级和综合评级结果均以1级至6级表示,越大的数字表明越低的级别和越高的监管关注程度。据此评级,商业银行的风险程度被划分为6个级别,银行的风险程度从1级到6级逐渐上升。
融资平台:监管重中之重
某券商银行业分析师对《每日经济新闻》记者表示,评级越高,商业银行业务拓展能力越强。她举了城商行开办分行的例子来说明这一点。“一个城商行按照法律规定每年只能开办三家异地分行,如果申请行评级低的话,那么它或许只能开办1~2家。”
她表示,此次将金融机构融资平台贷款风险纳入评级因素在情理之中,“银监会对于商业银行的考核指标,与各银行对下属分行的考核指标一样,会不断变化。”她指出,资产质量一直就是很重要的监管指标,而融资平台也是银监会今年监管风险的重中之重。
此前,银监会曾下发《关于加强融资平台贷款风险管理的指导意见》(“指导意见”),在该《指导意见》中,融资平台贷款的风险权重系数、五级分类规则敲定。风险权重系数方面,相比于一般贷款,监管层大幅调高了部分平台贷的风险权重。在平台贷五级分类上,监管层规定贷款项目自身现金流、担保及抵质押品折现价值合计不足贷款本息120%的融资平台贷款,至少应归为次级类;不足80%的,应至少归为可疑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