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一届人大四次会议3月5日召开政协十一届四次会议3月3日召开
十一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八次会议昨天表决通过了全国人大常委会关于召开十一届全国人大四次会议的决定。根据这一决定,十一届全国人大四次会议定于2011年3月5日在北京召开。
吴邦国说,这次会议作出了关于召开十一届全国人大四次会议的决定,大会除按惯例审议“一府两院”工作报告和常委会工作报告外,很重要的一项议程是审查批准“十二五”规划纲要。
政协第十一届全国委员会第三十三次主席会议24日在北京召开。中共中央政治局常委、全国政协主席贾庆林主持会议并讲话。
这次主席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政协第十一届全国委员会第四次会议的决定(草案),会议建议明年3月3日召开政协十一届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政协第十一届全国委员会第四次会议秘书长和副秘书长名单(草案)、政协十一届全国委员会委员调整界别名单、政协十一届全国委员会委员增补名单(草案)、政协十一届全国委员会专门委员会副主任增补名单(草案)、政协全国委员会提案工作条例(修订草案)。
会议确定全国政协外事委员会主任赵启正为政协十一届四次会议新闻发言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