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29日晚间,央行在网站发表了题为《价格总水平稳定与利率市场化改革》的署名文章,该文作者为中国人民银行调查统计司司长盛松成。该文首先讲述了货币政策应始终重视价格总水平的稳定,然后笔锋一转称“利率市场化可及时反映价格总水平的变化”。盛松成在文中表示,应加快利率市场化步伐,这样既有助于改变负利率状态,抑制通货膨胀,又能有效推进利率市场化,促进资源的合理配置。
盛松成在文中也坦言,近年来,中美利差倒挂并呈扩大趋势。官方利率差额从2008年初倒挂64个基点不断扩大至目前的225个基点。市场利率差额从2008年4月开始倒挂,到2010年11月已扩大为153个基点。现在,理论界普遍担忧的是,国内利率上升可能加剧国际游资流入。面对这种两难困境,我国中央银行在实施稳健的货币政策中,既要考虑国内因素,又要考虑国际因素;既要关注短期问题,又要关注中长期问题。
自8月末以来,盛松成多次在央行主管的《金融时报》发表言论,建议推进利率市场化改革,建议率先开展存款利率上浮试点。不过,这种在央行网站发表司局长文章“吹风”的情况此前并不多见。专家认为,这种表态意味利率市场化改革将加速,央行或选择市场化程度较高、公司治理结构完善、产权约束强的股份制银行试点。
盛松成在文中表示,2004年以来,我国中央银行不断推进利率市场化,直至放开贷款利率上限和存款利率下限,将利率定价权更多地赋予金融机构。目前贷款利率在很大程度上已由市场供求决定,同业拆借利率、回购利率及债券、理财产品、信托计划的收益率也已经放开。盛松成建议,应加快利率市场化步伐。在贷款利率基本由市场决定的情况下,可允许存款利率向上浮动一定幅度。存款利率上浮可首先在具备了财务硬约束条件的金融机构中试点,逐步将加息预期转变为市场定价。这样既有助于改变负利率状态,抑制通货膨胀,又能有效推进利率市场化,促进资源的合理配置。
“这或许意味利率市场化试点酝酿启动,具体推进策略预计会是‘先试点,再推进’的方案。”国务院发展研究中心金融所副所长巴曙松表示“十二五”期间,利率市场化会有明显推进。在他看来,可能的情况是,先选取1至2家银行以及一定范围的企业,进行利率市场化试点,观察效果,进行评估和总结,然后再向前推进。但是,整个过程将循序渐进。
对于如何推进存款利率上浮试点,盛松成在文中提到:“可首先在具备了财务硬约束条件的金融机构中试点”。然而,究竟何类银行具有财务硬约束?“在多数银行存款不能上浮的情况下,试点银行只要做出一定幅度的上浮,就可能很容易吸收到低成本(相对于同一类型的存款)、相对稳定一些的存款。从这一点上讲,选择风险控制能力较强、定价水平较高的中小银行是央行选择试点银行的必然选择。”巴曙松说。
巴曙松认为,按照目前的推演,市场化程度较高、公司治理结构完善、产权约束强的股份制银行可能是第一步的首选。从影响范围看,在经济发达地区经营水平较高、管理素质较强的城商行也可能被选择。
巴曙松表示,整个商业银行体系完全的利率市场化预计仍然需要时间,并取决于对试点情况的观察和评估。如果通过利率的市场化可以引导商业银行转向有定价能力的中小企业领域,则同样可以促使商业银行保持较高的利差水平,同时也支持了实体经济的发展,较之原来集中在大客户的贷款业务模式,银行的实际贷款利率还有可能上升。
“同时,同样也可能出现的情况是,也可能在中国当前商业银行业务同质化程度较高的条件下,银行之间容易出现过度竞争,一旦存款上限、贷款下限全面放开,同质化的竞争可能导致实际贷款利率的下浮和存款利率的上浮,银行的利差短期内可能会面临较大的压力,最终可能导致部分定价能力差的银行受到显著冲击,乃至面临退出的风险。”他说。
巴曙松预计“十二五”期间利率市场化的可能图景是:第一,大力推动非金融企业债务工具的发行及其利率的市场化,继续扩大市场化定价的直接融资的比重;第二,推出存款保险制度,设立专门的存款保险机构;第三,选择合适的金融机构进行试点,并将试点影响范围限制在一个可控范围之内;最后,在对试点经验总结后,择机推进全面利率市场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