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T宏盛(600817)1月4日晚间公告,公司收到陕西省西安市中级人民法院签发的执行裁定书,裁定将被执行人公司子公司上海宏盛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持有的上海良华展发酒店有限公司51%的股权、宏普国际发展(上海)有限公司70%的股权、上海凯聚电子实业有限公司90%的股权、上海良华储运有限公司90%的股权、上海宏盛电子有限公司92%的股权等五家公司的股权过户至申请执行人陕西永昌文化发展有限公司名下。
公告称,公司子公司上海良华企业发展有限公司与陕西永昌文化发展有限公司签订了《债权转让协议书》,将其拥有上海宏盛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债权中的800万元以200万元对价转让给陕西永昌文化发展有限公司。
(责任编辑:黄珂)